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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18篇)

通过工作心得体会的撰写,我们可以不断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寻找提高的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基层党员领导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2020年10月23日,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新时代的年轻干部队伍,面对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严峻考验,要时刻做好“闯关”准备,坚守岗位,真抓实干,服务群众,经得起组织上的考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稳扎稳打地过好“考核关”。在此,请收下“闯关宝典”,在高质量考核中助你一臂之力。

精准定位,武装头脑——过“思想关”。我们党对于优秀年轻干部的首要标准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对于刚“入门”的年轻干部,要提高自我认知,找准自我定位,坚定不移跟党走,义无反顾对党忠诚。不断提升思想“补钙”意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坚决斗争。用纯洁正义、爱岗敬业、热情自律的真实情感过好“思想关”。

抚躬自问,砥砺前行——过“能力关”。现如今,年轻干部普遍存在“年轻气盛”“浮躁傲娇”的问题,“小事”不愿意干,“大事”没能力干。古人云,“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年轻干部要学会沉下心来,反省自身能力缺陷,虚心向同事领导学习经验。拿出“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韧劲,多下一些“苦功夫”,多用一些“笨方法”,脚踏实地,勤政务实,心无旁骛的钻业务、提能力。真正做到遇挫折撑得住,关键时刻顶得住,扛得了重活,经得住磨难,以过硬的本领、优秀的政绩过好“能力关”。

好“群众关”。

士官干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是我军的规章制度,为我军士官干部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作为一名士官干部,我深感这一条例对于规范和提升士官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逐渐领悟到士官干部工作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也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出士官干部工作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士官干部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作为士官干部,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专业知识,这是履行好我们职责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我主动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不仅学习专业知识,还积极锻炼实践能力。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掌握了更多专业技能并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素质的提升不仅增强了我在工作中的信心,也使我更好地履行了作为士官干部的职责和责任。

其次,士官干部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士官干部是军队中的骨干力量,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我们对部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负责到底,要忠诚于党和人民。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铭记使命,始终保持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不论是组织训练、选拔选拔新兵还是处理纪律问题,我都尽心尽力、尽责尽职地完成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坚持不仅让我收获了同事们的认可和信任,也让我更深刻地领悟到了作为士官干部的使命和担当。

再次,士官干部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做到带兵有方,注重队伍建设。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我们要善于组织训练,注重提高部队战斗力和操典坚强练。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注重完善部队的组织体制和管理制度。我注重发挥士官干部在训练中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士兵的意识和纪律。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树立起了自己的威望和权威,并将自己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与其他士官干部分享,促进了部队建设的全面发展。

最后,士官干部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始终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提出,士官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纪律,端正作风,做到廉洁奉公、廉洁用权。在我个人的工作中,我始终注重自己的操守和道德修养,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我坚守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随波逐流,坚决抵制腐败现象。正是这样的清正廉洁的作风,才让我在部队中赢得了同志、战友和上级的尊重和信任。

总结来说,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是一份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和提升士官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士官干部,通过对士官干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渐领悟到了一些重要的工作要求和理念。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注重队伍建设以及保持自身清正廉洁,这些都是士官干部应该具备的品质和能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一直坚持这些要求,并不断提高自己,为更好地履行士官干部的职责和责任而努力。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在举国上下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刻,中央颁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坚持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收获很大,体会很深。

一是提高了对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提高了对做好党校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教育工作与党政其他部门工作一样,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工作。要做好干部教育工作,必须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要有较高的政治水平;二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三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四要有奉献精神。所以,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干部教育工作重要性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是开阔了视野。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联系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联系干部教育工作的实际,无论是理论和实践,都有许多问题需要。

总结。

特别是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要探索。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使自己对开展干部教育工作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惟有不断学习努力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党校工作。

四是拓宽了思路。当前,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时期、新阶段,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给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和新的工作任务,同时,也给党校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党校面临着多方面的新情况和新课题:一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能和作用等。

五是明确工作重心。学习贯彻这一条例,对我校来说,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要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尤其是在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中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我们学校内部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自身培训、创建学习型党校。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干部工作条例》是党中央颁布和实施的一项重要法规,它对于管理干部的工作内容、职责、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我国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一名管理干部,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实际操作意义。下面,我将分享我在实践工作中对该条例的体会和认识。

第二段:规范干部职责与权利的体现。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对干部职责和权利进行了规范化,使得干部职责和权利的界定更为清晰明确,避免个人观念产生随意行使权利的现象,实现干部职责与权利规范化的体现。我深深地感触到,规范干部职责和权利,不仅可以让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任务,还可以使干部在执政过程中更好地使用权力。

第三段: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性。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在强调干部管理方面,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了对干部管理的重视程度。在我的工作实践当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干部的管理对部门的工作运转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一名管理干部,要时刻关注对自己的管理,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为部门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四段:干部自我教育和训练的必要性。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提出了干部自我教育和训练的规定,说明干部是需要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的人。在我的工作实践当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干部自我教育和训练的必要性。不断地学习和充实自己,对于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到了干部自我教育和训练,才能更好地面对变化多样的工作内容和挑战。

第五段:准确把握和执行干部工作规范。

最后,我们要明确《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规范和规定,不断准确把握和执行工作规范。只有做到了准确把握和执行规范,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管理工作,保证干部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部门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结语:

作为一名管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职业道德感,自我教育和训练,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只有脚踏实地,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才能实现对干部和部门的更好服务和管理,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

士官干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士官干部是军队中的中坚力量,担负着训练士兵、保障部队运转等重要职责。为了规范士官干部的行为,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军队颁布了《士官干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和贯彻这一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我有了很多心得体会。

首先,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士官干部的基本职责。条例规定,士官干部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军纪,严守廉洁从政的要求。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士官干部,必须时刻紧绷纪律和法规这根弦,做到党纪国法在手、廉洁奉公、服务部队、保障士兵。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军队建设贡献力量。

其次,士官干部工作条例强调了士官干部的党性原则。军队是党指挥的武装力量,士官干部要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守政治原则,做到政治合格、忠诚可靠、清正廉洁。在理解和贯彻这一原则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只有自己经常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士官干部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军队、服务于军人。

再次,士官干部工作条例对士官干部的工作方法和态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条例强调,士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全局和战略意识;要坚持人民导向,为士兵着想、服务士兵。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做好士官干部工作,需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敷衍塞责;需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做到眼界宽阔、思维缜密,注重整体规划和协调;需要深入了解士兵的需求,做到站在士兵的立场上,积极关心和帮助士兵。

最后,士官干部工作条例对士官干部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提出了明确要求。条例规定,士官干部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条例的指导下,我意识到,作为士官干部,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部队的发展做出贡献。只有具备了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带领士兵完成任务,加强军队的战斗力。

总的来说,士官干部工作条例是士官干部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士官干部的职责、原则、方法和要求。通过学习和贯彻这一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士官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工作中应该如何做事、怎样做人。我将继续全面贯彻士官干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军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条例》的工作要求和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自己通过集中学和个人自学方式,对《考核工作条例》原原本本地研读,逐章逐条领悟,下功夫从总体上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中心要义,现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健全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巩固和加强领导地位的根本保证。我认为,要学习贯彻落实好《考核工作条例》,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修订《考核工作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把《考核工作条例》作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在组织建设中发挥干部考核的标尺、指挥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虽已取得一定突破,但面对新时代中央管党治党工作的不断深化发展,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无论在时间、空间还是本体上都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重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就是要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

二是要强化政治引领,突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性。

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真正发挥考核评价在干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增强考核的针对性,重点对干部在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矛盾和日常作风表现等方面全面考核,决不能以简单的测评打分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即时、动态、连续地跟踪了解干部工作和作风建设情况,把日常谈心谈话作为组织部门考核了解干部的重要方法和常态化措施,从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掌握各类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轨迹;要对干部基本信息的全面归类、将干部干了什么事、干成了什么事、突出业绩和贡献等客观性指标纳入考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优化配置等提供支持,最大限度地保证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四是要评价与激励结合,让干部在工作中愿担当、敢担当。

要注重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保证大多数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少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这是风向标、指路牌。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干部考核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把握好严管厚爱尺度,因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非常必要,不仅要在政治上、纪律上、行动上、执行力上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还要以辩证法的姿态宽容干部,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宽严并济,客观公正的评价,让真正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发展中发挥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条例》,把对党政干部考核的“软指标”变成“硬标准”,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自觉把《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在行动上,作为行身立事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不仅把《干部考核条例》作为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动力,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练就过硬本领,履职行责,勇于担当,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好、完成好。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贯穿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等“五大体系”的全过程,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键是要抓实。

一是考核工作力量要配强。任何工作要靠人去落实,人员不优不强,往往使工作成为一种应付。过去针对领导干部考核也出台了一些文件规定,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平时考核、专项考核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年度考核重要目的就是评定考核等次,造成这种情形的重要原因是考核工作力量不够。

二是考核信息要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考核信息共享平台,对考核过程中的关键信息长期保存利用,并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综合分析,避免以往考核信息只存在工作人员的笔记本、脑海中的碎片化现象。

三是考核结果要用好。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关键,没有结果的运用就会使考核过程流于形式。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考核关键信息和结果及时地向干部反馈,帮干部找到自己的不足和整改方向。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这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有了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干部考核的标尺、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励党政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我认为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首先要主动认真学习好《条例》,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地学,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实质内涵,对不明白的条款要开展专题讨论,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其次,还应组织集中学习,对标对表以前干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来学习,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再次,应把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放在首位,让党政领导干部认清自我,改进缺点,认真履责,让勇于担当,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党员干部体会到成就感、获得感。因此,我认为要落实好《条例》有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注重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保证大多数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少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这是风向标、指路牌,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决不能以简单的测评打分、某项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从不同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防止弄虚作假。

二是强化能力标杆,适应高质量发展。推进招商引资和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对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带着问题深入一线,确保开展工作时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练就过硬本领。针对专业领域内的问题难点,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将新经验新方法引进吸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模式,加快弥补知识空白、能力短板,促进自身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强化政治引领,适应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干部考核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把握好严管厚爱尺度,因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非常必要,不仅要在政治上、纪律上、行动上、执行力上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还要以辩证法的姿态宽容干部,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宽严并济,客观公正的评价,让真正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发展中发挥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高素质干部的培育也非一时之功,需要长期和持续地加以努力推进,这客观上要求新时代党政干部的考核评价绝不能仅仅满足于“结果式”的总结性考评,更应立足于“过程式”的角度作出动态考量,以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近日,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干部考核是引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各级要用好用活用实这个“指挥棒”,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让干部考核为干事创业“添柴加薪”。

坚持“考”有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干部工作各有分工、思想汇报范文各有特点。只有细化考核、量化考核,才能使干部工作更有可比性,更着眼于公平,更能激发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要围绕政治素质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内容,健全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促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不断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保证考准考实,让身处在每一个岗位上的干部都意识到责任和压力,感受到关爱激励的魅力,体会到担当作为的成就,使干部考核成为发现、表彰、奖励有担当有作为干部的重要载体,用干部考核的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

坚持“评”有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干部最在意、最看重的是组织上对自己的评价。公心公正、公平公道地评价干部表现,对干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客观公允评价干部,能够形成正向机制,评准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评错一个人则会打击一群人。要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干部考核的前置环节,立足考准考实、考全考深,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和评价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显绩与潜绩等情况,防止单纯看“显绩”“排名”“成绩”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多少确定干部考核结果。要坚持对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理直气壮为其撑腰鼓劲,客观公正评价功与过,消除干部干事创业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勇往直前,一心一意想“思路”,真抓实干谋“出路”,用干部考核的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

坚持“奖”有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是干部考核的基本任务,只有奖赏及时到位,真正让担当者受认可、得实惠,真正让担当者体现价值、名利双收,才能催生愿为、想为、主动作为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认真落实干部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要大张__鼓表彰奖励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__帜鲜明批评鞭策“昏、懒、庸、贪”型干部,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形成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待、担当者担当的良好干事创业局面,用干部考核的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严密的管理干部工作是一个组织高效运转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干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干部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将围绕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包括对于管理干部工作的认识、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特点、条例对于组织管理的作用、以及个人在实践中的体验感受。

管理干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个现代化组织的必要需要。管理干部工作的核心是激发干部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推动干部做好工作,激发干部发挥自身的特长、优点和潜能。同时,管理干部工作也需要重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制定相应的评价和提升管道,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竞争的管理氛围。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干部工作,才能使组织创新、高效地运转。

1.建立明确的工作要求。管理干部工作条例旨在明确干部管理要求,规范干部管理行为,对干部进行分类、评价和提升,保障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2.明确干部管理职责与权力。通过对干部管理职责和权力的明确,保障干部行使职责和权力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展现干部在组织中的作用和责任。

3.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教育。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管理行为的同时,也对干部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培养提出了要求,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1.构建干部管理的标准体系。通过建立明确的干部管理标准,提高干部的职业水平和行为规范。

2.完善干部评价体系。通过制定干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评价体系,激励干部做好管理工作,提高整个组织的工作效率。

3.推进管理创新。通过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干部工作条例,推进管理创新,促进组织发展,提高组织治理能力。

4.培养和发掘优秀干部。管理干部工作条例提出了对干部的分类、评价、提升等一系列要求,有助于培养和发掘优秀干部,促进组织发展。

五、个人在实践中的体验感受。

在实践中,本人深深地体会到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以前的工作中,有时会感到干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不够,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干部管理的标准化提供了保障。同时,在工作中,也能够感受到干部管理责任和权力的优化与明确,组织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高,以及对于干部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一定会积极遵守管理干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结语。

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出台,对于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分享,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管理干部工作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以及管理干部工作条例的特点和作用,并对于个人在实践中的感受有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考核干部的心得体会

考核干部是组织对干部工作表现的一种评估和激励机制,是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考核,我深感其对我的工作和成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在考核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目标,做好准备。

参与考核需要明确目标,并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我要根据岗位职责,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和重点。然后,细化任务,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此外,我还会主动学习和掌握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准备充分,才能在考核中表现出色。

第三段:持续反思,不断提升。

在考核中,我会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并总结经验教训。我会针对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例如,我注意到自己在团队协作方面还有待提高,于是我主动参与团队讨论,学习合作沟通的技巧,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通过持续反思和改进,我逐渐提升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四段:与他人交流,互相学习。

考核过程中,与他人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我会与同事、领导和下属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对方的经验和优点。通过与他人的交流,我不仅扩大了自己的知识储备,还开阔了思维,拓宽了视野。并且,从他人的反馈中我也能得到更多的鞭策和激励,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第五段:保持积极心态,实现自我突破。

在考核中,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保持积极心态是至关重要的。我会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和压力击倒。同时,我也会时刻反思并调整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以便实现自我突破。通过不断地超越自我,我能够不断提高自己,为组织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通过参与考核,我深刻认识到考核在干部管理和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目标,做好准备;持续反思,不断提升;与他人交流,互相学习;保持积极心态,实现自我突破,这些是我在考核中的心得体会。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并且不断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各种工作挑战。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集合

近日,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干部考核是引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各级要用好用活用实这个“指挥棒”,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让干部考核为干事创业“添柴加薪”。

坚持“考”有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干部工作各有分工、思想汇报范文各有特点。只有细化考核、量化考核,才能使干部工作更有可比性,更着眼于公平,更能激发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要围绕政治素质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内容,健全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促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不断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保证考准考实,让身处在每一个岗位上的干部都意识到责任和压力,感受到关爱激励的魅力,体会到担当作为的成就,使干部考核成为发现、表彰、奖励有担当有作为干部的重要载体,用干部考核的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

坚持“评”有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干部最在意、最看重的是组织上对自己的评价。公心公正、公平公道地评价干部表现,对干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客观公允评价干部,能够形成正向机制,评准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评错一个人则会打击一群人。要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干部考核的前置环节,立足考准考实、考全考深,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和评价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显绩与潜绩等情况,防止单纯看“显绩”“排名”“成绩”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多少确定干部考核结果。要坚持对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理直气壮为其撑腰鼓劲,客观公正评价功与过,消除干部干事创业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勇往直前,一心一意想“思路”,真抓实干谋“出路”,用干部考核的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

坚持“奖”有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是干部考核的基本任务,只有奖赏及时到位,真正让担当者受认可、得实惠,真正让担当者体现价值、名利双收,才能催生愿为、想为、主动作为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认真落实干部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要大张__鼓表彰奖励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__帜鲜明批评鞭策“昏、懒、庸、贪”型干部,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形成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待、担当者担当的良好干事创业局面,用干部考核的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的40周年。在这一年迎来了机构改革宪法修正案、各项制度与条例的完善等使全面深化改革迎来了跨越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距离上一次颁布《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20多年过去了在这个2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干部人事工作也有了探索创新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之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不仅是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激发干部动力的一个抓手。《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了全面从严要求。不仅在总则第五条将“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之一还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以专章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一段时间以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档案问题,比如档案造假问题,档案篡改问题,尤其是在年轻干部的选拔上,在公布干部履历上常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问。比如15岁就当女干部的山西临县安家庄原乡党委书记曹莉,因档案造假在被免职。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运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有所提升,弥补了干部人事档案中的一些不足,但从党内法规层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就成了当务之急。

《条例》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提出“三个凡必”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地位与作用。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与档案工作进行了有效对接,并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环节进行了激活。

《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具体要做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丰富完善档案内容,重点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关键要体现和突出干部政治性方面的档案材料,这也是新时代干部人事工作的核心。严把政治关,把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任用起来,这也是新时代的使命所在。

《条例》不仅仅是从制度规范上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出了明确要求,更从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层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显然,干部人事档案不再是简单的一种记录记载,不再一种参照与依据,而是一种执政资源。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严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让档案活起来,让干部动起来,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就会得到稳步推进,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幸福美好。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集合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贯穿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等“五大体系”的全过程,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键是要抓实。

一是考核工作力量要配强。任何工作要靠人去落实,人员不优不强,往往使工作成为一种应付。过去针对领导干部考核也出台了一些文件规定,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平时考核、专项考核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年度考核重要目的就是评定考核等次,造成这种情形的重要原因是考核工作力量不够。

二是考核信息要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考核信息共享平台,对考核过程中的关键信息长期保存利用,并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综合分析,避免以往考核信息只存在工作人员的笔记本、脑海中的碎片化现象。

三是考核结果要用好。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关键,没有结果的运用就会使考核过程流于形式。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同时要将考核关键信息和结果及时地向干部反馈,帮干部找到自己的不足和整改方向。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这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有了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干部考核的标尺、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励党政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我认为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首先要主动认真学习好《条例》,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地学,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实质内涵,对不明白的条款要开展专题讨论,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其次,还应组织集中学习,对标对表以前干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来学习,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再次,应把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放在首位,让党政领导干部认清自我,改进缺点,认真履责,让勇于担当,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党员干部体会到成就感、获得感。因此,我认为要落实好《条例》有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注重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保证大多数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少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这是风向标、指路牌,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决不能以简单的测评打分、某项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从不同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防止弄虚作假。

二是强化能力标杆,适应高质量发展。推进招商引资和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对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带着问题深入一线,确保开展工作时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练就过硬本领。针对专业领域内的问题难点,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将新经验新方法引进吸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模式,加快弥补知识空白、能力短板,促进自身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强化政治引领,适应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总书记也强调,干部考核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把握好严管厚爱尺度,因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非常必要,不仅要在政治上、纪律上、行动上、执行力上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还要以辩证法的姿态宽容干部,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宽严并济,客观公正的评价,让真正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发展中发挥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高素质干部的培育也非一时之功,需要长期和持续地加以努力推进,这客观上要求新时代党政干部的考核评价绝不能仅仅满足于“结果式”的总结性考评,更应立足于“过程式”的角度作出动态考量,以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集合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条例》的工作要求和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自己通过集中学和个人自学方式,对《考核工作条例》原原本本地研读,逐章逐条领悟,下功夫从总体上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中心要义,现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健全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巩固和加强领导地位的根本保证。我认为,要学习贯彻落实好《考核工作条例》,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修订《考核工作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把《考核工作条例》作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在组织建设中发挥干部考核的标尺、指挥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虽已取得一定突破,但面对新时代中央管党治党工作的不断深化发展,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无论在时间、空间还是本体上都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重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就是要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

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真正发挥考核评价在干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增强考核的针对性,重点对干部在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矛盾和日常作风表现等方面全面考核,决不能以简单的测评打分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即时、动态、连续地跟踪了解干部工作和作风建设情况,把日常谈心谈话作为组织部门考核了解干部的重要方法和常态化措施,从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掌握各类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轨迹;要对干部基本信息的全面归类、将干部干了什么事、干成了什么事、突出业绩和贡献等客观性指标纳入考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优化配置等提供支持,最大限度地保证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四是要评价与激励结合,让干部在工作中愿担当、敢担当。

要注重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保证大多数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少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这是风向标、指路牌。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总书记也强调,干部考核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把握好严管厚爱尺度,因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非常必要,不仅要在政治上、纪律上、行动上、执行力上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还要以辩证法的姿态宽容干部,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宽严并济,客观公正的评价,让真正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发展中发挥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条例》,把对党政干部考核的“软指标”变成“硬标准”,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自觉把《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在行动上,作为行身立事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不仅把《干部考核条例》作为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动力,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练就过硬本领,履职行责,勇于担当,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好、完成好。

考核干部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考核干部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使干部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能力,并更好地履行职责,关系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我所在单位也进行了一轮考核,这是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的经历。

考核干部的目的在于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质量。这种考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个人述职报告、工作考核和群众测评等。在此次考核中,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考察,充分考虑到不同干部的特点和岗位要求。这种方式能够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找出问题所在,从而为干部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对于个人来说,考核是一次自我审视和提高的机会。通过这次考核,我不仅了解到了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更发现了自己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提升。此外,考核还能够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工作动力,让干部更加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然而,考核干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首先是评价标准的不完善。不同岗位对干部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不同岗位的干部如何进行评价仍需进一步明确。其次是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问题。在进行考核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主观意见的偏向,评价结果容易受到个人偏见的影响,这就需要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考核干部是一项必需的工作,它能够推动干部队伍的整体发展和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考核工作,做到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改进考核方式,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促进干部个人发展的作用。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总结:考核干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能够促进干部个人发展,并推动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发展。通过考核,干部们不仅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空间,还可以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动力。然而,考核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如评价标准的不完善和评价过程的公正性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考核工作,做到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改进考核方式,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促进干部个人发展的作用。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完善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干部人事档案很好地刻画出一个干部的形象,它能够直接反映出一个干部的个人政治品质、工作作风,学习文化水平等情况,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凭证渠道。

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了解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透彻地了解每一个干部,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有更加明确的依据。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选拔出好干部,历来都是关乎干部队伍战斗力、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与管理机制意义重大。

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时有发生,无论是年龄造假、学历造假还是党员身份造假等问题,都在一次次触碰着群众敏感的神经,一次次刷新着公众的认知底线,甚至还出现过“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的闹剧。曾几何时,干部人事档案被人调侃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实在让人心痛。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干部的主要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是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其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真实准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虽然牟取的是一己私利,但损害的却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进而严重影响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干部对自己档案进行“整容”“美颜”,让干部人事档案始终“素颜出镜”,不仅是做好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条件。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严惩档案造假行为。档案造假不是一个小问题,是干部的品行和操守方面的大问题,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成本低、风险小,处理手段偏软。一方面,要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入手,制定档案造假具体处罚细则,对不同的造假行为和对应的惩罚措施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切实把严查严打落到实处,对于发现档案中出现错误的,要真正查清到底是工作失误的原因,还是有人为篡改的因素,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及时依规进行惩处,让想在人事档案上打主意的干部心怀畏惧,从而不敢造假、害怕造假,形成强大震慑。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打造一批素质过硬的档案工作者。翻看干部档案造假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单靠党员干部个人是很难独立完成档案造假的,普遍都是通过收买、威逼利诱等手段找档案管理部门“方便一下”。想要杜绝档案造假,必须打造一批素质过硬的档案工作者,让“兰台”始终是一片净土。要进一步强化对档案的日常管理,保证档案工作者能够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渎职、不懈怠。要强化学习教育,打造一批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的档案管理工作者,确保他们在关键时刻能够坚持原则、坚持底线,敢对档案造假的行为说“不”,在任何时候都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细细想来,不管档案造假的手段如何高明,如何五花八门,都是需要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来完成,而健全信息化管理,就可以断绝或减少与原始纸质档案的接触,从根本上防止档案造假。目前,各地应该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利用现代化设备,将文字、图表等资料转换成数据资料,使干部档案在计算机上就可实现检索、查阅、借阅,进而保护好纸质档案的安全。另外,在保密的同时,也可以将造假“重灾区”公开化,比如将干部的年龄、学历、党员身份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使档案“整容”“美颜”过的干部无处遁形。

在形势下,在改革阶段的攻坚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深化改革的坚定信念,自觉扛起改革重任,面对复杂问题因难而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守住清廉底线。为官从政者在心中要有一把尺,懂得什么该做,什么是绝对不能触碰的,要怀有敬畏之心,敬畏党纪,敬畏组织,敬畏百姓,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真正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党员干部更要为民办实事,时刻以百姓为中心,想百姓所想,做百姓所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干出一番业绩,要在自己干部档案上留下闪光而不是在自己的干部档案上留下污迹。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让更多有德有才之人为国家富强做贡献。我们的干部队伍将会朝气蓬勃,我们的事业将会蒸蒸日上。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党管人才,体现的是执政党的政治责任,体现的是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管人才,也体现了我党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持的一贯的高度负责的态度。

那么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又该从何管起呢?

以引导着手,利用社会培养人才。充分利用社会这个大熔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从价值考虑,充分参考市场眼光。前段时间网传的“研究员跳槽导致中国登月工程瘫痪”的事件,充分反映了人才队伍的重要性。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更需要善于运用市场的办法,为人才的成长成功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既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更要放开手脚、开足马力,多借助专业的力量,支持建设猎头机构、众创空间等,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人才甄别、融资服务、项目孵化等方面发挥所长,真正以才引才、以才荐才、以才育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智慧和创造潜能。

用制度管理,建立人才考评办法。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开度、透明度,以及相关人员的信用度,都可以作为干部提拔、人才选定的参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规范和引航,人才工作就可能是一盘散沙,党管人才原则就可能沦为一句空话。要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制度、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人才信息交流制度等作用,畅通渠道、强化合作;通过实施重大人才政策专家咨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扩大民主、借脑借力,实现人才工作大范围、更宽领域推进。

《条例》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干部的主要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是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其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真实准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虽然牟取的是一己私利,但损害的却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进而严重影响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

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各项规范进行了完善,为新时期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此次颁布的《条例》与之前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全面从严的要求。它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作为《条例》的执行者,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我们要采取“三严”措施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监管力度。

严格程序,做好人事档案。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条例》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五大原则,扎实做好干部档案工作,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质量,全面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对接收的入档材料要及时登记,干部统计台账要及时更新,查借阅档案要履行手续等,确保每个干部的档案的能得到有效保管。

严把关口,用好人事档案。《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扎紧了“篱笆”、筑牢了“堤坝”,树立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条例》的制定要落实到工作实际当中,我们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要严把关口,在材料收集中,对审核不合格的材料、涂改造假的材料要敢于说“不”,对破损的材料裱糊要“勤”,对接转的档案材料情况要“明”。只有这样,《条例》的落实才能真正到位。

严守纪律,管好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就像是跟随干部一辈子的“身份证”,各个环节都不能有失,这不仅影响个人信誉,更影响了整个干部队伍的纯洁。《条例》明确档案内容建设相关要求,要求档案要严肃填写,严格审核,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准确,对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我们要严守纪律,在工作中要管住口与手,严格遵循“严谨、规范、细致、保密”原则,做到不泄密、不违法、不送人情,始终《条例》建设贯穿于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始终,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能得到有效的管护。

干部管理考核心得体会

干部管理考核是组织对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的一种正式评价和管理方式。通过此项考核,可以评估干部的工作绩效,了解其工作能力和潜力,从而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发展。在多年的干部管理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干部管理考核要公正公平。在干部管理考核中,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每个干部都应享有公正公平的对待和评价,不受个人关系、背景和其他非工作因素的影响。此外,考核标准和程序都应明确、公开,避免出现歧视现象。只有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才能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其次,干部管理考核要注重实效。考核结果应该与干部的工作实绩和能力相匹配,真实反映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潜力。考核不能只注重表面功夫,而要关注干部在工作中的实际成果和贡献。同时,考核结果也应该是可操作和可执行的,能够为组织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引导干部的工作发展。

第三,干部管理考核要强化激励机制。激励是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考核,可以明确评估干部的工作表现,将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激励,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创造力;而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也应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合理运用激励机制,才能有效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干部管理考核要注重发展。干部是组织的重要资源,培养和发展干部是干部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通过考核,可以了解干部的优势和不足,为干部的发展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发展方向。同时,通过对优秀干部的发现和激励,为干部搭建学习和成长的平台,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只有注重干部的发展,才能不断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干部管理考核要落实责任。干部管理是组织的重要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履行明确的责任。领导和管理者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及时组织和开展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同时,考核结果也应该用于对干部进行奖惩和晋升的依据,确保考核的结果能够得到实际的执行和落实。只有责任追究到位,才能确保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总之,干部管理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在实践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强化激励、注重发展、落实责任的原则,不断完善干部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绩效,为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集合

第二条所谓审查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行职务能力、工作效果、作风表现等进行的理解、验证和评价,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评价、年度评价、特别评价、任期评价。

第四条审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上、正义正派;

(四)重视实绩、大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单有效。

(六)考试结合,奖惩明确。

第五条条例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或相关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中央纪律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包括正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包括正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政协、纪律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政协会工作部门或相关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审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条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在思想政治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率先接受高标准的严格评价。

第二章是审查内容。

第七条领导班子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二)领导能力。全面评价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要求,执行党中央决策配置,完成目标任务能力,重点理解学习能力、政治领导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科学发展能力、依法执行能力、大众工作能力、严格执行能力、控制风险能力。

(三)工作实绩。全面评价领导班子的业绩观和工作效果。评价政绩观,主要看是否遵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有成功不在我的精神,以给人民带来利益为最大的成绩,真正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评价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成绩,要看全面工作,看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发展不平衡不足的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实际效果。评价其他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主要看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重视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实行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抓住党建工作实绩。

(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评价领导班子履行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恒正风肃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情况。

第八条领导干部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德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政治质量和道德品行。评价领导干部的政治质量,重点理解坚定的理想信念,忠于党,尊重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思想上政治行动以***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评价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重点理解忠诚诚实、公正派、实事求是、清洁廉洁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等情况。

(2)能量。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集体事件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

(3)勤奋。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风格,重点理解革命精神、斗争精神,坚持三严三实,勤奋敬业,履行职务,认真负责,迅速工作,锐意进取,敢于负责,艰苦奋斗,甘于献身等情况。

(4)成绩。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业绩观,履行责任,完成日常工作,承担紧急危险的重要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和实际效果。评价党委(党组)书记的工作实绩,首先要抓住党建工作的效果,评价领导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要增加抓住党建工作的权重。

(五)廉价。全面审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标准,率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具有公共权利,确立良好的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周围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第九条具体评价内容的确定,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根据党中央决策配置及时调整优化。

第十一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施等级分类评价。评价内容应体现地区、部门、类型、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

第十二条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具体情况和评价标准,推进工作执行和负责任。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可量化、责任可定、责任可追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规范,作为确定评价内容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是平时评价的。

第十四条平时评价是指指导班的日常运行状况和指导干部一贯表现的定期评价,必须及时鼓励和注意纠正偏差。

第十五条平时的审查要突出重点。

考核辅导班的日常运行情况,重点了解政治思想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群众路线、科学决策、完成重点任务、反对四风等情况。

评价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重点理解政治态度、担当精神、工作构想、工作进展,特别是与非、公私、真伪、真伪、虚伪的表现等。

第十六条平时评价主要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可采取以下方法。

(一)指导班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工作会议、参加重要工作活动等。

(二)与干部本人或相关人员交谈,到所在单位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开展调查访问、专题调查、现场观察等。

(五)其他合适的方法。

第十七条平时评价可以根据情况形成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可以以评价报告、评价、等级或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十八条建立平时评估工作文件,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作为理解评估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是年度评价。

第十九条年度评价是以年度为周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综合评价,一般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初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可以选择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评价。

第二十条年度评价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总结职务。召开会议,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领导干部个人述职。

(二)民主评价。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内容的要求,设计评价表,由参加民主评价的人填写评价意见。参加评价的人员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实际确定。

(3)个别对话。与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干部群众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单独对话了解情况。

(四)了解验证。根据需要查阅资料,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实地调查等方式,确认审查对象的情况。

(五)形成评价结果。综合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形成评价结果,及时反馈。

当年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交替考察、巡逻的,年度审查可以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公众意见。

第21条领导班子的年度评价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好、一般、差4个等级。领导干部年度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能力、基本能力、不能力四个等级。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优秀履行领导职责和岗位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着。

良好、能干是指综合表现良好,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和岗位要求,更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般来说,基本职务是指综合表现勉强满足领导职责和职场要求,或者在某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大问题。

不良、不称职是指综合表现不符合领导职责和职场要求,或者在某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发生重大错误。

各级党委(党组)应结合实际,制定评价等级的具体评价标准。

第二十二条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负主要工作责任的公司进行审查,适当理解兼职的其他工作。

新晋升任职的领导干部,根据现任职务进行审查,注意了解原职场的工作状况。

交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现在的单位进行审查,其交流工作前的相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援助派和就业训练的领导干部,在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和公司进行审查,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遣公司和接受公司的意见。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审查,不确定等级。

涉嫌违反纪律的违法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其年度审查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是特别评价。

第23条特别评价是指导班和领导干部完成重要特别工作,承担紧急危险的重要任务,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态度,承担精神,发挥作用,实际效果等情况的目的评价。

根据平时的把握情况,可以对表现突出或问题反映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特别评价。

第24条专业评估一般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制定计划。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指标、程序程序和工作要求等。

(二)听取评估对象的总结报告。

(3)了解验证。采用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舆论分析、个别对话、民主评价等方式,验证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审计、访问等部门了解情况。

(四)形成评价结果。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25条专业评价结果可以以评价报告、评价、等级或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六章是任期审查。

第26条是任期评价。

实行任期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届任期内总体表现所进行的全方位考核,一般结合换届考察或者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进行。

任期考核应当突出对完成届期目标或者任期目标情况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任期考核一般应当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实绩分析、形成考核结果等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任期考核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七章 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确定应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注重了解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感受和评价,防止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以及增长率排名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十条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情况应当相互补充印证,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注重吸收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绩效管理、工作督查、相关部门业务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成果,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增强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 考核结果应当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以考核报告、评语、鉴定等形式确定结果的,应当明确具体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应当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考核对象中产生。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5%。

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集合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