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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计划(通用17篇)

工作计划书的编写应该注重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作计划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欢迎大家查阅下面的工作计划书范文,相信对你们编写工作计划书会有所帮助。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计划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v^、^v^及省、市、区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不变,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底,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实现了动态清零。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1、组织实施。

2.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万户农户,按照“一房一表,一户一录入”的工作要求,已完成建档及信息录入万户,完成率100%。其中:生产经营房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共8套,已完成房屋评定8套,鉴定评定率100%;公共用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24套,已完成房屋评定24套,鉴定评定率100%;以上两类房屋c级危房2套,已完成整治,d级危房5套,已完成整治。

(二)农村危房改造。

1.全面排查,逐户摸底。

组织全区开展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大排查,坚持以户找房、以房找人,确保一户不漏。区住建部门通过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220户疑似危房进行评估、鉴定,认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4户,其中:c级21户、d级3户,已建立台账并改造完毕,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

2、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将农村危房核查工作常态化、责任化、制度化,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

3、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深入分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基本情况。

20xx年7月份以来,殷都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给全区农房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全区因洪涝灾害共造成农房受损2585户,其中:倒塌户97户、严重受损户266户、一般受损户2222户。截至目前,共修缮、重建2585户,完成比例100%,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10月底前已全部完工。

(二)工作方法和措施。

1、主动作为,逐户鉴定。

发生汛情后,区住建局不等不靠,立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灾后农房安全评估,联系3家鉴定机构及安阳市建筑设计院义工共35人对受损农房逐户进行鉴定或评估,按照“不漏一屋,不落一房”的原则,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对全区3601户受损房屋的安全评估,依据评定结果进行房屋修缮重建。

2、重点关注,精准施策。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全面排查,针对灾后受损的81座危房改造房屋、98座一般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房屋,重点关注,对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件严重损坏的列入倒塌重建补助对象范围;对轻微损坏需一般修理的列入一般损害补助对象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因房屋受损返贫。

3、因房施策,逐步推进。

按照先评定后修缮的原则,针对一般损坏房屋,简化程序,按照先开工后完善手续的原则,及时组织进行修缮;对经评估确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封堵门窗,确保危房不住人;对倒塌房屋,备工备料,积极准备重建前期工作。对住房已倒塌或严重受损不能居住的农户,通过投亲靠友、村委安置等措施先行解决受灾农户临时住房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受损房屋未经鉴定(评定)为安全前,一律不准返回居住,防止出现次生灾害。

3、合理分配,及时发放资金。

针对所有灾后农房受损情况,区住建局一是做好数据统计,积极向中央和省、市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二是针对各乡镇存在漏报的受灾农房进行统计,积极向省市住建部门协调,争取第二批灾后农房受损中央补助资金。20xx年8月份中央下达我区灾后农房受损第一批补助资金660万元、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万元后,区住建部门核定受灾房屋后立即按比例拨付至乡镇。20xx年12月份中央下达我区灾后农房受损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2365万元已到位,目前正在组织资金发放。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区住建局牵头联系区应急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殷都区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按照方案精神,严格标准,做好做实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1、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排查,持续做好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

2、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深入分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市住房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

市住房保障局保障着我国居民的住房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市住房保障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的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实施的一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20××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任务2510套(户)。其中: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1711套,改造城市棚户区、林业棚户区799户。基本建成2420套,竣工1520套。

(二)抓好项目落地和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原则,限时落实建设用地。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审批程序,到位建设资金,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

(三)加快建设进度。对续建项目逐一清理,将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施工力量,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按既定工期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

(四)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严把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做好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将房屋质量通病降到最低。

(五)切实抓好公平分配和退出管理。合理确定户籍、收入、财产、住房、工作及居住时限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和准入标准;健全综合审查制度,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申请对象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严格执行公开分配制度和程序,确保分配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结果公平公正;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六)完善配套设施。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因供地紧张或城市发展将保障房选址在新城区等配套设施还需完善区域的,提前安排道路、供排水、燃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完善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市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住房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方便群众生活。

(七)优化设计完善居住功能。设计上遵循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建筑品位,强调安全环保,经济适用,重视功能,注重细节,满足一定的舒适性和适用性,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舒适方便。按照不低于普遍商品住房小区的标准,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和室内布局,绿化、美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保证住区品质,营造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完善便利、风气健康向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八)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通知要求,2014年广安城区必须执行,2015年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必须执行。

(九)推进城镇旧住宅区改造。将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实施。2013年完成全市摸底调查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改造。重点加强城镇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房屋使用功能和小区配套设施,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十)抓好后期管理服务。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性住房小区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保障对象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和服务。在全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属地管理,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将已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由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配合民政等部门通过社区平台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及时全面落实到保障性住房小区,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提供同其他社区居民均等的政府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引导社会群团组织、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为保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和差别化的.社会服务,加大对特困对象的帮扶力度。

(十一)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除加大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外,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或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取消户籍限制,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允许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引导市场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支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改善住房条件。

(十二)抓紧完善住房保障规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要求,抓紧调整完善“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确定2014年和2015年建设计划,确保“十二五”末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十三)加强信息公开。继续抓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当地 网站和公开媒体及时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包括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分配政策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并及时更新;在施工现场公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按要求报送备案。

(十四)加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住房保障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加强专职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住房保障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管理等数据库和住房保障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市、县、街道(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20xx年郯城县实施棚改500套。抽调业务骨干,通过开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大部门单位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和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房土地摘牌,工程已进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施工合同,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计划8月底前开工建设安置房。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郯城县列入《20xx—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整治台账》的项目共15个,其中官北片区同时也是被列入省棚改“两快两早”专项整治行动的项目。截至目前,啤酒厂片区安置房验收交付,已完成分房;西关二片区安置房已验收交付,完成分房;沙窝崖片区已经完成分房;官北片区安置房已经验收,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北关三片区已安置过半,剩余安置房也已验收交付,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其他10个项目的安置房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郯城县批准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18个,涉及居民2149户、67栋楼,总改造面积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造价预算、项目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

(三)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集中整治。高度重视,制定出台《郯城县物业服务市场考核办法》和《郯城县红色物业“十项制度”》,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抓手;出台《郯城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物业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工作专班、县纪委工作专班双线推进,狠抓物业领域问题整治。积极协调和部署,县纪委、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县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下发自查清单。成立问题排查组,有县纪委牵头对县内部分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入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现场征求业主及物业企业意见,了解物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宣传。召开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负责人赴中央华庭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大意义和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公安、市场监督、住房保障中心、消防和郯城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物业领域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做到边查办改,即知即改。截至目前,共排查364个小区、家属院,排查问题966个问题,已整改820个,完成率达。

(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狠抓服务和工作效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为企业营造较好的投资环境,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15件,总投资预计36亿元,开发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新开21个监管账户,新增监管资金亿元,累计总余额亿元。保障了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开展,有效防止了项目烂尾。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4个,备案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力度,圆满完成改造任务。抓好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500套的安置房开工建设,完成市布置的20xx年度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务;完成二、三、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审核、发放;抓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确保郯城县达到要求安置进度;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管理系统维护;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数据收集、整理及报表,确保不漏报、虚报、瞒报。

(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切实改造居住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业主在改造内容上形成共识,积极出资。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债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争取,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年住房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居工程建设任务指标完成排名中,颍州区位居前列。今年以来,我区首次被评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我局在全市房地产系统内被评为“先进单位”。

2.廉租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圆满完成。2020年,由于收入提高、住房条件改善等原因退出保障的家庭1149户,计2545人;符合保障条件并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305户,计565人,发放补贴资金1016160元。

2020年新增实物配租511户,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实物配租总计2276(不含市级配租公租房)户。公租房(含廉租房)房租收缴414603.8元,已全部缴入非税局。

3.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卓有成效。2020年上半年,住保局在三合镇新宅村开展扶贫“双包”工作,帮扶30户贫困家庭,大力支持种植养殖、务工就业,帮助贫困户开源增收。下半年,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工作部署,调整到清河街道办事处开展扶贫工作,帮扶唐营、西清、万霖三个社区53户贫困家庭。调整后工作量大了、任务重了,区住保局全体干部职工既不回避问题也不畏惧困难,积极对接、精选人员,全力以赴开展帮扶慰问和入户走访工作,逐户摸清致贫原因,制定针对帮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区委区政府扶贫工作表彰会上,我局荣获“先进帮扶单位”荣誉称号,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帮扶干部”,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驻村干部”。

4.物业行业监管情况。2020年,局班子认真研究物业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推进全区物业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倡并实现物业行业协会成立党总支和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树立了标杆,有力的加强了物业行业的建设和监管。在2020年全市物业小区评选活动中,颍州区两个小区荣获市级“示范小区”称号,四个小区荣获市级“平安小区”称号。颍泉区等住房保障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我区参观学习。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以推广覆盖20余个小区,推动了社区的管理服务触角向小区延伸,有效的缓解了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的矛盾,极大的推进了和谐小区的建设。严格把关物业项目招标,全年招标备案25件,收缴履约保证金91.61万元。积极处理物业方面信访投诉,办理和回复阜阳市政务论坛信息41条,百姓热线80件,信访投诉19件,人民网网友留言25条,在市、区和我局办公场所接待来访人员超过200次,预计全年办件量将超过300条次。

5.房票安置和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办理。2020年全市范围内共有九家房地产企业与颍州区签订房票使用协议。目前已办理房票85张,安置住房91套,房票安置款6425万元已转入相关房企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德源开发公司、华轩置业有限公司房票全款结清。

2020年政策性住房申请上市交易已受理730件,审核办结725件,收取超标准资金约234万元。

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根据我县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要求,x年我县需新建廉租住房1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完成竣工保障性住房929套,完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二、项目建设情况。

1、新建廉租住房100套,计划总投资62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巴更片(即经济适用房二期的北面),规划建设高六层共100套,目前已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用地预审、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并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200万元。

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计划总投资1520万元。。具体在*县古零初中1栋6层共24套、古寨初中1栋6层共36套、永州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林圩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周鹿卫生院1栋5层共40套、里当卫生院、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各建1栋5层20套、苏博工业区1栋5层共100套、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各建1栋5层20套。目前,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证;完成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在古零初中、古寨初中、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己建主体共6栋140套,其余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550万元。

3、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西新区巴更片,与20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同属一个小区和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0栋共408套;其中200套用于20xx年任务,余下208套用于20xx年任务,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300万元。

截止x年10月底,新开工648套,完成率101.3%。

二、基本建成任务929套。

1、廉租住房。

我县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500套,其中在原水泥厂新建两栋廉租住房12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余下的380套廉租住房采取征地集中新建,项目选址在县民族中学东面,共建10栋38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

2、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套。一是有在永州镇政府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20套,于20xx年9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己进行初步验收。二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280套(其中在*中学建2栋156套、县妇幼旧址建1栋124套),项目于20xx年11月底开工,目前已竣工验收。三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48套,具体在县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州圩中心小学建设1栋20套;在林圩卫生院、永州卫生院、金钗卫生院、古零卫生院、古寨卫生院各建设1栋各20套共100套;在苏博工业园区集新水泥厂建设1栋4层共48套。目前,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在永州卫生院、林圩卫生院、州圩中心小学各建设1栋20套;共140己进行验收。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1.全力推进安居工程筹集建设工作。xx区xxxx年度需实现新建和筹集项目房源xxxx套、基本建成(含竣工)xxx套,供应xxxx套。xxxx年,我中心通过新供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招拍挂配建、社会存量房源合作、宿舍和拆迁安置房纳统等方式,落实筹建房源共计xxxx套(占比);由凤凰公馆项目落实基本建成(含竣工)任务xxx套;年度供应包括凤凰公馆项目、信达泰禾金尊府项目、万科泊寓xx项目(社会存量房源合作项目)、秀馨苑项目、深城投中城花园项目等共计xxxx套(占比),圆满完成安居工程筹集建设任务。

2.规范社区公配和保障房设计审查及验收程序。完成华侨城综合体、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期等x个项目社区公配方案设计审查;完成万樾府、润樾山x个项目的保障房方案设计审查;介入并推进锦绣华晟(二标)、信达泰禾·金尊府等x个项目的保障性住房验收工作;完成万樾府、东关珺府等x个项目的公配物业移交协议书的签订;推进奥园翡翠东湾、悦都会华庭等x个项目的实物验收工作。

印发《xx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全流程管理指导意见》通过技术标准与工作流程的契合机制,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管控,实现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与其周边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的“三同步”建设;印发《xx区公共住房合理性设计管理要点指引》,进一步规范公共住房设计管理工作;开展《xx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公配规划建设及使用工作;印发《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完善保障房项目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机制。

1.有序开展日常申请受理及配租工作。年内累计受理市级保障性住房(公租、安居)轮候申请xxxx宗;区级个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申请xxx宗、区级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积分配租申请(含创新产业载体、招商引资重点企事业单位)xx宗、区级高端人才住房申请xx宗。受理业务咨询电话xxxxx余宗,窗口工作人员x次获得区行政服务大厅月度“政务服务之星”称号。年内累计开展x次集中选房签约工作和多次日常配租工作,完成凤凰公馆、金尊府、中城花园、秀馨苑等四个新增项目共计xxxx套房源的选房签约工作。同时,续签租赁合同xxx份,办理退租、延期退租及信息变更等业务共计xxxx件。

2.实现xx户籍“双困”家庭应保尽保。面向xx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万元,保障户数达xx户(xx人),有效缓解“双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信息核查及专项巡查工作。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累计开展xx批次住房资格信息核查工作;协助区民政部门完成xxx人住房资格信息核查;完成亚迪三村xxx人政策性住房信息核查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xx区xxxx套公共住房的专项巡查工作,重点对水电气使用异常、转租转借、将公共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核实取证,并将问题及时反馈区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确保xx区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

4.强化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x月xx日和xx月xx日在xx区党群服务中心、竹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讲活动,与参会人员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并通过多媒体向多个社区进行转播,通过搭建互动交流平台,为市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便民服务水平。

为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有效缓解中低收入家庭承租户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生活困难,根据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落实租金减免举措,面向辖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承租单位和个人实施定向租金减免政策,免除承租本区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xxxxx套个人承租户xxxx年x-x月租金合计万元,其中单位承租xxxx套(涉及企业xxx家),减免租金万元;个人承租xxxx套,减免租金万元。同时,为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住房保障支持力度,共计为xx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x口腔医院、平乐骨伤科医院等定向配租xxx余套住房。

1.加强提升改造及日常维护。弥补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缺陷。完成香江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建筑装饰及弱电改造工作,占总量进度的xx%;完成聚龙花园一期地面消防栓漏水、小区出入口大门安装、电梯大修、地下车库出入口改造;聚龙花园二期小区x-x栋平台加窗及天面楼梯加装防护栏;锦绣华晟家园x栋b单元外墙空调排水管漏水维修、x栋水管维修、污水泵更换、小区vi标识增加、天台百叶窗拆除及x栋排污管、x栋给水管维修、天台热水管改造;燕子岭员工宿舍公共走道渗水、党群中心渗水维修、x栋x号电梯变频器维修等约xx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工作;开展聚龙花园一期二期、万科金域缇香一期二期、深业御园、新城东方丽园、京基御景印象、六和城等项目共计xxx套房屋发霉、漏水、脱皮等室内维修工作。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根据住房和城乡_、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建保[]42号)、《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特制订本计划。

本计划是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并与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一致。

(一)适用范围: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居民。

(二)保障对象: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四)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区新增廉租住房250套,发放租赁补贴4669户,其中新增1208户;

管理区新增廉租住房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300户,其中新增300户;

经济开发区新增廉租住房128套;

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发放租赁补贴5488户,其中新增1697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92套,发放租赁补贴2493户,其中新增900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88套,发放租赁补贴2824户,其中新增1261户;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地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范围使用。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配套,务必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的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筹措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对东宝区、掇刀区、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按800元/?补助(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中央和省补助给屈家岭管理区的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全额拨付,市级财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多方筹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包括统建和配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四)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已初步纳入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自行组织,自己解难,自我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行目标责任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在征收工作中继续攻坚克难,不断擦亮“品牌”。20xx年,积极争取棚改资金,加快启动福山巷周边、万寿宫周边、象山南路周边、打揽洲新增三栋房屋和万福寺8号周边等棚旧改项目。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社会关注度极高。为全面提升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整体品质,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附属设施,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我局计划投资100万元左右,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增添休闲石椅、休闲石圆桌、垃圾分类箱、垃圾分类池等。

稳步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统计,优化、细化行政窗口服务业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指引准确、流程清晰、限时办结、高效便民、信息反馈”的一条龙服务,打造共享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提前制定全区清(腾)退公租房再分配方案,理清房源,与市房管局对接摇号软件等前期准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五型政府”建设有关举措,不断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案件办结时效,以建设忠诚型房管、创新型房管、担当型房管、服务型房管、过硬型房管为终极目标,针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政策、相关文件、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围绕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进一步盘活现有的资源,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拓宽渠道,开展深度挖掘市场资源,鼓励局属物业公司和赣昌公司物业公司不断提升资质,抢抓新时代的新机遇,特别是依托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和区创新老旧居民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敢创新路,力争更多地承接安置房小区、老旧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依法信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大综治专业化建设,按照各级关于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全力做好机构保障、人员配备工作,努力实现工作效能的最佳化;积极调处化解疑难信访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群众诉求,积极尝试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社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大会议精神,以此为指导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今年我们社区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目标是完成镇下发的就业再就业180人次,并努力超额完成。

二、我社区20xx年劳务输出工作目标

1、完成富余劳动力输出150人,输出370人次、又组织输出32人、转移就业人次76人。

2、输出培训人次360人次。我社区将百分百完成镇下发的输出转移任务做好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

三、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家政服务的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素质高的家政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四、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县、镇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六、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高效,目的性强。

七、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八、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探索和追求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目标,落实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把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做到实处。

住房保障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截止2020年,我县建成保障性住房3420套,已分配3180套。

(二)、2020年,我们依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级联审、两榜公示即社区初审、乡镇复审、公示,保障中心最终审核、公示并与不动产登记局、人社局、公积金办公室、车辆管理所、工商局、财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2020年,我们为36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60万余元。

(三)、加快实物配租进度,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我们始终将公租房分配工作当成保障中心的重点工作来抓。2020年,我们依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企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配租保障性住房,充分发挥了保障房保障民生的根本作用。

(四)、为加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我们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车管所等部门建立调查、审核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已入住公租房家庭的房产和车辆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廉租房住户有车辆的我们已根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予清退或提高租金标准。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年工作总结暨年工作计划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考虑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再加上实际操作过程存在尚待改善的地方,为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新增货币化配租,同时对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明确,现已通过区政府行文出台。6月30日公示的63户申请家庭中除31户特殊申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外,其余中低收入家庭将通过货币配租方式进行保障。

二是人才公寓方面,配合区委组织部调研起草“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政策”,目前已完成论证,确定初稿。

另计划于11月初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并于12月初在百官街道实现受理试点,完成“一户通”软件采购。

基本住房保障法

市住建委。

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配合工作。

继续强化巡查、督促,立足解决问题现场协调服务,推进年度目标冲刺。

11月16日-11月22日,市住建委相关人员继续开展全市各棚户区项目点巡查工作,督促加大跃进新村、友好剩余地块棚户区协议签订、房屋搬迁、拆除力度,做好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治理、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文明安全拆除。

11月18日下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农资公司仓库地块、跃进新村、文化光明片、友好棚户区巡查,督促加大协议签订、搬迁拆除力度,对少数要求过高的被搬迁人,同步完善相关程序。

11月20日上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铜官山区召开滨江、金山社区棚改协调会,协调安置房办证及选择保障房安置住户相关手续办理事宜。

市征收办。

11月17-18日,市征收办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到跃进东西村、文化光明、俞家村及源北棚户区、友好新村棚户区等项目征收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协调相关征收问题,推进征收进度。

市建投公司。

11月16日,市建投公司发布跃进东西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11月19日,市建投公司发布天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主体工程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

【棚户区搬迁改造进展情况】。

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不少于4200户。截止11月22日,签订搬迁协议4180户,已搬迁3688户,已拆除2583户,已安置2837户(其中:铜陵县276户、铜官山区2044户、狮子山区278户、郊区239户)。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从本周巡查情况看,一是友好项目土地仍未挂牌,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友好、跃进项目公房产权下放有待进一步加快。

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全力推进友好项目土地挂牌。友好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内房屋已拆除,市国土局尽快完成土地挂牌,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辖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棚改专班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农资公司仓库地块、跃进新村、友好剩余部分以及与棚户区相关联商业网点搬迁拆除,切实推进棚改搬迁工作提速提效。市住建委、市征收办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合力推进年度目标攻坚。

(三)进一步加快公房产权下放。各公房产权单位要切实妥善解决公房产权下放中的`问题,加速推进友好剩余地块、跃进新村、建华新村西片等区域产权下放工作。

(四)加强棚户区拆除现场治理。一是要加强安全防护。辖区政府要加强对拆除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加强拆除区域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市住建委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安全拆除。二是要加大拆除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切实做到“拆一片净一片”。

(五)继续加大棚改宣传。继续有针对性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讲清政策底线,帮助居民算经济帐,引导居民选择适合的安置方式,推进协议签订。通过“一报两台”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棚改搬迁良好氛围。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建委的关怀指导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新成立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委,人员到位后很快分工分责,大家定下心,各自投入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进展有序,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小区项目建设20xx年初申报的廉租住房小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我县城南新区,占地面积77.8亩,建筑面积81720平方米,其中廉租房600套(每套5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862套(每套60平方米),该项目已于5月底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20xx年12月底部分主体工程完工。

上半年棚户区改造拆迁户958户,分别安置在在桂堰小区421户,庄周小区安置拆迁户537户,让拆迁户达到了100%的满意。今年1700套的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开工,分别在六里小区400套、桂堰小区421套、庄周小区879套,12月底全面完工。

5月份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通过摇号方式,邀请了人大、司法公证部门,公平、公正、公开的对114户符合实物分配的廉租房住房进行了实物分配,现在114户享受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家庭欢心入住,分配结果受到了社区各界的一致好评。人员到位后,我们很快与城关镇协调,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加班加点对今年1288户租赁补贴进行全面逐户摸底,对新增312户实物配租进行审核。通过电视台对今年申报保障性住房及住房补贴进行了大力宣传,贯彻好上级住房保障精神,做到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

我们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底,对借用的房源通过协调正在逐步收回,对入住户反映水、电等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力争让廉租房住户满意。

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工作,对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做到应保尽保,6月前保障建设全面开工建设,20xx年12底多层建筑竣工验收。

4、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县廉租住房制度,使党的惠民政策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x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x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x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x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x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保障住房申请书

我是我校__系的一名职工,妻子是我校__系的一位打字员。我们结婚已十二年了,现有一女儿,已经10岁。

由于学校住房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结婚时学校为我们腾出的一间平房里。虽然狭小、潮湿(几乎终年不见阳光),但一直没有开口向学习再要房子。

前年学校盖了一批楼房,原有我们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但由于家里出了点事,一时凑不起那几万元集资款,就只好让给别人了。现在听说学校又要新盖楼房,解决住房困难的住户,我们非常高兴。女儿已大了,无论从生活和学习上考虑,她都应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空间。

因此,我们夫妻商量,无论如何这次也应该买套房子,亲戚们也都很支持我们。可听说这次申请住房的人很多,住房分配十分紧张,我们夫妻有些心神不宁。怕又买不上房子。但考虑到以我们目前的基本条件应该在分配住房之列。因此特向你们提出申请,希望能分配一套住房。愿能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住房保障申请书

____村(社区):

具申请人名叫_____,现年____岁,家庭人口共____人。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是:(写清家庭其他成员的姓名,年龄)。

本人由于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生活也比较困难,无力购买住房,所以只得(说明是租住还是借住)房屋居住,现居住在(说清租房地点、出租人的姓名、租房面积、每年的房租等情况。属借住父母或亲友房的应说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地点、面积等)。

申请人:年月日。

基本住房保障法

在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多名代表提出集中反映房地产行业问题的议案,对此,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正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系列法律修订工作。涉及房屋拆迁、房屋质量、住宅配套、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其中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城乡建设部认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已经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该稿规定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标准、范围、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组织落实,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亟待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房屋是我国公民最重要的财产,住房质量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目前规范房屋质量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法律文件。

出台意义。

出台《住房保障法》,从法律的高度规定和保障公民住房的基本权利,这在群众为高房价所苦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期待。但是,住房保障立法如何切实保障公民的居住权,能否落实到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当中,却值得思量。在我看来,住房保障立法不妨引入法国的“可抗辩住房权”制度。

1月17日,为解决法国居民的住房问题,法国政府部长会议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法案规定,从12月1日起,在住房申请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5类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将被逐出现住房且无法重新安顿者、仅拥有临时住房者、居住在恶劣或危险环境中的人以及与未成年子女同住且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人,可向主管部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如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知识。

保障性住房申请。

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