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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2篇)

学校是一个培养学生创造力和创新思维的地方,鼓励学生勇于尝试和创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下面是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5.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5.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5.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适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学校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制度

1、会馆工作人员出入会馆应佩带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门(会馆西门),特殊人员出入餐厅后门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在会馆住宿的留学生、外藉专家应持住宿房卡出入会馆。对其来访的朋友、家属等要主动在会馆总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来访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后离开会馆。

4、留学生、外藉专家所聘请的辅导人员,要办理辅导证,凭辅导证出入会馆。

5、洽淡业务的客户出入会馆时,填写'来访人员出入门证',经总台服务员签注入馆时间,接待完毕后,由接待人签字后,经总服务台核对,方可离开会馆。

6、施工人员进入会馆,对其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应由施工方填写'施工自备工具、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保安或总服务台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所有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会馆应凭'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主办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由服务台或保安核对原存查的底联,并签注出馆时间后放行。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现将有关登记制度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无论何时,不允许骑自行车进出校门。

3、凡外来人员进校,门卫必须仔细询问,如允许进入必须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4、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5、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接我公司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资质证书,由我公司考察、评审。

二、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治安管理协议》,并由施工单位指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经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查验复印后备案。

四、身份查验合格的施工人员,需参加由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准入证》。

五、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大门时必须出示《上岗准入证》,如无该证,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

六、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准入证》,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对无证人员予以清除或罚款。

七、施工人员必须完全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治安管理协议》的要求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公司的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和违反。

八、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带入的设备、工具,必须在警卫室登记,施工结束后,必须经我公司有关人员检查,由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出具《货物出门证》后,警卫室方可放行。

九、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然后把《上岗准入证》交还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十、其它外单位前来工作作业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来人员,是指进入校区内务工和从事经营、基建、维修等活动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门卫应当认真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外来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尊重社会公德,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学校原则上不准外来人员住宿。

第六条严禁在校内违章建设、搭建外来人员住宿场所。因基建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应经学校同意后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七条用工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

第八条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外来人员违反校纪校规和本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或拒不接受管理的,应当予以辞退并负责清理出校。

第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中的条款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5.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5.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5.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适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外来厂家维修人员安全管理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学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职责,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不经登记或者拒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除市、区教育局、教育厅有关领导或接受其他有关部门有组织的检查人员以外,其余所有外来人员一律实行登记。

3、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值班人员首先通过电话与接待领导或教师联系,得到证实和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认真的登记,办完事宜后有接待人的签名便条方可离开校园。

4、学生家长进入校园也要进行登记,并事先通过校内电话与相关接待教师取得联系方可进入校园;接待结束后,门卫人员收到持有接待教师签名的便条后允许离开。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将自己的家属或亲戚、朋友留在学校住宿,白天和夜间都不得有外人在门房逗留。

6、记者采访需出示证件和当地宣传部门的介绍,并经校长同意方可进入校园,在校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进行采访活动。其他人员要验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或介绍经校长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严禁随意将外来推销各种资料、商品的人员进入校园。

8、外来车辆经许可后进入校园,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车号和其他相关证件要及时记录在案。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外来施工安装工程及其他作业过程能够安全正常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及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施工单位员工和我公司相关的部门、车间。

1、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等未在公司注册而进入生产区域的任何人员。

2、业务联系部门:负责联系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业务人员的部门或负责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部门。

3、施工所属单位:外来人员施工现场所属我公司的车间。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江西鸿飞药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建档。

2、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资格证明的审查。

3、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入厂许可证的办理,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外来人员所带车辆在厂内行驶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4、施工所属单位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5、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的接待单位负责教育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

6、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生产区的路线确定,并负责引导讲解工作。

1、工作程序要求

1.1、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执行“属地管理”和“谁引进、谁负责,谁界区、谁负责”的原则。

1.2、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由保卫部警卫人员电话落实业务联系部门是否准入,业务联系部门同意进入后由警卫人员登记外来人员情况并发放《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

1.3、业务联系部门在对来公司施工的单位或人员应选择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质上有保障,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保存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代表公司与外来施工单位签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

外来施工单位和公司签完施工合同后持《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并签定合法的安全协议,交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施工单位规模大小和施工时间不同风险抵押金数额为500元-5000元),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外来施工人员档案。

考核合格的外来施工人员持安全协议和《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施工所属单位接受作业现场安全教育。

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业务联系部门和所属单位验收合格后,将安全协议和《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交给安全环保部,根据施工过程中考核情况支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1.4、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入厂后必须先由业务联系部门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如需进入生产现场,需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档案,指定行走路线后,由生产管理部安排专人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1.5、未按以上程序办理的,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所属单位有权制止。

1.6、业务联系部门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负责施工单位与项目的联络工作,并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对任何违章行为均有权制止。

1.7、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随时进行监督监察安全作业情况及违章违纪情况,发现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等现象,有权制止。

如不听劝阻可令其停止作业、罚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属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违章违纪情况考核施工所属单位。

2、外来人员的安全要求2.1、外来人员需随身携带《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以备检查。

2.2、在作业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3、作业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器具等做好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2.4、进入甲级防火防爆区域,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子及产生静电的服装,不得随意携带引火物,更不得无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必须。

2.5、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非允许区域。

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和没有公司电工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室、变电室,不得私自动用电器设备。

2.6、任何人严禁私自动用我公司的设备、器具。

2.7、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垂直作业不得上下乱扔东西。

2.8、任何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住宿、睡觉,特殊情况应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字。

2.9、公司内严禁吸烟。

严禁酒后作业。

2.10、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其他作业规程和技术规程。

3、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的安全要求3.1、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或相应资质资格,方可进入本公司施工。

3.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施工时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并设有专职安全员,以便加强联系。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负责,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监察管理。

3.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和制度,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造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3.4、外来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接电、水、汽(气),因施工需要时,必须与生产管理部联系,征得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或票证。

3.5、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作业,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警戒线,悬挂安全标志,施工单位的备料不得影响交通。

3.6、外来施工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公司认可后方可施工。

3.7、外来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种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由主管处室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8、外来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执行厂内交通规则,行车限速,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安装阻火器。

3.9、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到所属单位办理用电、动火、动土、登高、进入容器等作业票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内作业安全规程》、《化工企业安全制度》、《化工生产41条禁令》等。

3.10、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3.1

1、施工单位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禁止施工人员在正常生产区内闲遛乱逛或靠近、动用与施工安装无关的设备、阀门及其他设施。

3.12、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设备、电缆等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隐瞒或逃跑。

3.13、外来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并按公司合同要求与业务联系部门及时联系,由双方负责人和施工所属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检查。

验收合格后,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即离开施工现场。

1、《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

2、《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

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自x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且每天晚上(1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其他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三、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提问检测制度。

四、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再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

除外。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

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八、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忠烈祠、博物馆、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九、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中学,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非本公司生产人员登塔过程的人身安全,特规定如下:

1.凡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攀登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基柜以上部位。

2.风机制造商售后长期服务人员到风电场履行质保维护服务,必须先经安规考试及安全带使用、助爬器使用培训后方可开始正常检修维护工作。

3.风机零部件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登塔时,须先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一章和第15章;然后由专人进行安全带使用培训、助爬器使用现场培训和测试。

4.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风机塔筒并登塔。如因需要必须登塔的,应先填写《湛江风电公司外来人员登塔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登塔。登塔前必须符合登塔的气象条件,由专人进行安全带穿戴、防坠滑块使用、助爬器操作等现场培训和测试。

5.外来人员登塔时,必须至少有两个风电场员工陪同并全程监护:一人先行登塔,协助处理外来登塔人员登塔过程中有关事项;另一人负责管理助爬器并监护登塔过程的安全。

6.经批准登塔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出机舱顶,如确实需要出机舱顶者,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出机舱顶者,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7.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不遵守本规定,擅自带人登塔者,一律按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予以考核。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有序,使出入公司的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公司管理,听从指挥,按规定的区域装卸及停车,严禁跨越区域,禁止到处闲逛。任何车辆禁止停放在厂区(东西及南北)主干道。,违者罚款50―100元。

三、厂区内一切车辆限速15公里,外来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内部。

四、来访人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烟火对食品有害的物品入厂。

五、禁止在厂区内任何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外来人员不得在厂区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在厂区内袒胸露背,躺地睡觉,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动用公司的设备、物品及消防器材。

九、外来人员、车辆如造成破坏公物事件,有本人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十、进入厂区的一切外来人员、车辆,发现有偷盗者或欺诈行为,按原物价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外来人员严禁在任何地方干危害公司利益的事和搞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十二、外出车辆必须出具出门证,值班员按照出门证进行数量、品种核对,检查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十三、出厂时用《临时出入证》还取行驶证,临时出入证不得涂改、损坏、转借和丢失,违者罚款50元。

十四、安保部以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厂区内所有外来人员、车辆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维护实验的良好秩序和环境,现对实验室成员及外来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1.未经批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采访、拍照、摄像等。

2.非实验室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操纵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

3.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须由本实验室人员陪同,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实验室人员的条件下方可进入。

4.在实验室短期停留的学习、施工、维修等人员,应做登记备案。进入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化妆、大声喧哗等。

5.实验室负责人有监督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的职责。

6.实验室人员与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