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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主要情节读后感(热门20篇)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感悟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开阔思维和拓展视野。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进行写作时有所帮助。

我们仨主要情节读后感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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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昆虫记》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妙而又神秘的世界,在这里我看到了一幅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在这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神奇的秘密。

昆虫和人类的生活紧密相连。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包括这些不起眼的昆虫在内,都生活在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都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昆虫的生命也要得到尊重。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对任何生命怀有敬畏感,不要随便残杀任何一条无辜的生命。也许有些昆虫并不好看,但他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

《昆虫记》是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书。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昆虫知识。正如曹文轩先生所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我觉得这本书正是那道“阳光”。

昆虫记是法国名作家法布尔所作的。它具体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各种东西。刷新了我们对自然界的昆虫的认知。

例如蝗虫这篇文章,讲述了孩子们去抓蝗虫的故事,那时候的法布尔沉浸在了观察蝗虫的时候。发现了蝗虫的各种习性。由此我深受触动:法布尔观察的时候是多么的仔细呀!正是因为他观察得这么细致入微才能写出《昆虫记》这种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书,而我平时写个300个字的作文都不知从何下笔,正是平时对生活中的事物没有留意去观察的原因。因此,我每读一页,对法布尔先生的敬意便多一分。

《昆虫记》从冷门,到被众人知晓,完全都是靠法布尔先生去仔细地观察昆虫。《昆虫记》可真是一本有趣的书,所以我的印象才最深。

去年暑假,我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昆虫记》是他一生在荒石园观察昆虫写下的著作,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比如:充满活力的音乐家——蟋蟀、草丛里的星星——萤火虫、勤劳的清洁工——蜣螂、能干的泥水匠——舍腰蜂、坚持不懈的掠夺者——红蚂蚁……每种昆虫在书中被作者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一看这本书就知道了这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螳螂外形苗条,别看它外表温柔,可是它的性格是凶狠残忍的,它不但吃黄蜂,蝗虫,而且自己的丈夫和兄弟姐妹都吃,当然这样可能是为了补充营养,攒足体力养育小宝贝,可是它产完卵就不管了。我喜欢奋斗不息的黄蜂,它们性格残暴,也从不好客,就算一只蚊子进来也不放过,可是在蜂窝里,雌蜂是温柔的,它们耐心地用蜂蜜喂幼虫吃。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不仅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生活习性,还了解了昆虫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残杀,构成了生存永生的生物链。读了这本书,我也很佩服法布尔,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家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它是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写的。

《昆虫记》一本介绍许多昆虫的书,书中有著名的建筑工-蟋蟀,狠毒的蜘蛛,帅气的螳螂,还有弱小的毛毛虫,都是昆虫界的小小居民。

它们的捕食都各不相同。比如,塔蓝图拉毒蛛就和别的蜘蛛不一样,是因为它不会织网。可是它长着两个大毒牙,可以启动捕捉鸟类,鼠类、蜥蜴等其他小昆虫。

蟋蟀,它的住宅可以是在昆虫界数一数二的了。它挑的地方可是严格的了,可是要排水优良,阳光舒适。

还有一个是大孔雀蝶,它是欧洲最大的蝴蝶,它一生只有几天,但它一生有个目标是结婚,繁殖后代就可以多活几天,但他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进食。

我们应该要学习昆虫的永不放弃,还要学习法布尔的有耐心的精神,只有他的坚持,才有我们现在的昆虫记。

读《昆虫记》,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即使它们很不起眼,但也是生命,是这个大家园的一份子。它们的一生很短暂,但只要它们存在过,哪怕只有一秒钟,就同样值得尊重。

今天,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昆虫记给我看,我知道,这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看,于是便把书打开,津津有味的看着。看了一个上午,终于看完了半本,这本书是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观,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当作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当作一种乐趣,融入毕生的心血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从中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到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而不是令人憎恨,作呕的对象。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法布尔先生是一位很著名的昆虫学家。他创作了一本非常著名的关于昆虫类的书叫《昆虫记》。我看了之后让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内容十分精彩里面向我们呈现了很多自然界中可爱的小昆虫比如说:蜘蛛、蝎子、粪金龟等。虽然它们形态各异,但是它们都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它们不需要父母的照顾更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自己在这个残酷的自然界中生存,确实也令我钦佩!

如今生活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我们的生活哪一样是不需要别人?你可能会说:“我自己会做饭会洗衣”但是,锅碗瓢盆是工厂里的工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菜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浇灌而来。所以,我们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觉得别人帮得住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我们除了学习以外也更应该锻炼自己的办事能力。虽然我们不能像法布尔书中那些自由自在的小昆虫一样,但是也要学会帮助他们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就像法布尔一样对一件事有些执着并且善于观察的心,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善于观察,学会坚持!做事情不能光拥有一颗冲动的心要学会做长期打算即使可能会一无所获但是坚持下去总会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

用眼睛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一切你会发现周围都很美好!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水浒传主要人物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水浒传主要人物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读了《水浒传》已经七年过去了,当时的感觉现在还能说出来,就是一种痛快的感觉,是指前半部,人物:鲁智深,这个人疾恶如仇,自身又武艺高强,打死镇关西之前是提辖,后来他打死人,他的生活就是跟着感觉走了,就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当时连续很多天晚上读这本书,感觉生活中的那些烦心的琐事在心里的份量都减轻了。

当然书中的故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基本上没有可比性,比如说: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有家庭生活,有数的几个,比如说宋江、杨雄,都是老婆出轨,而宋与杨也由此成了杀人犯,亡命江湖,所以说书中的人物虽然看起来活得潇洒,实际上是以背叛整个社会体系作为代价的。

前半部读起来很过瘾的,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怎么说呢?还是叫人勇敢,像鲁达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那个时代总体还是鼓励这种行为和精神的,像鲁达、武松、杨志,都是杀了人,最后鲁达亡命天涯,根本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武松与杨志虽然被判了刑,最后都没有丢掉性命,尤其是杨志,甚至在服刑时还受到重用。

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一页页发黄的纸,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记录了大宋王朝时期宋江一伙的故事!

在一百单八个好汉当中,我喜欢李逵的耿直、入云龙公孙胜的神通广大、宋江的仁义、小李广华荣的神箭,还有义勇的大刀关胜、飞檐走壁时迁、托塔天王晁……但我最爱他们的精神--忠义。

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冰释前嫌、不顾一切地冲在前线。在征服河北田虎的战争中,李逵、鲁智深众人被乔道清抓获后。乔道清试图将他们劝降,但他们誓死不从!这就是一条热血好汉对国家的“忠”。兄弟有难时,不惜一切解救兄弟。朱仝义释宋公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就是情如股肱的兄弟之间的“义”。梁山好汉用行动证明,他们顶得起“忠义”二字!

梁山好汉还有另一种品质:打抱不平。虽然他们经历了炮弹,箭矢,也被奸官、污吏的暗算过,但怎么也打消不了那一颗赤子之心。鲁智深为金翠莲父女打抱不平,李逵听说宋江夺了刘太公的女儿,一气之下回到山寨砍断杏黄旗……因为他们对处于水深火热的普通百姓有一种亲近、怜悯的心情,他们为全天下的百姓打抱不平!

《水浒传》中的好汉们虽然到后来结果不同,但他们的心相同,都有一种情怀,一种忠义情怀!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水浒传》上这本名著。在了解故事情节的时候,它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同时也学到了许多历史知识。

《水浒传》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为了兄弟,为了朋友赴汤蹈火,两胁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因为它需要用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还一命得决心。一个具有强烈得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是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

我还清楚滴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是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

当日本人侵华。多少革命烈士用他们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总而言之,水浒传反映了当时社会虽然非常黑暗,但是仍有许多有义气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因为我很喜欢武侠打斗一类的书,在电视上看了几集水浒传,感觉很有意思,就买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

在还没开始看的时候,听别人说过水浒传,在一百零八将中,最让我佩服的是宋江,因为他不仅是老大,而且为人仗义,在兄弟们需要他的时候,总能及时赶到,并且心地善良,不管他认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他都会出手帮忙。

在读完水浒传之后,我感到很痛惜,因为宋江总想招安,虽然他是想让兄弟们生活的更好,远离和官府打打杀杀,并且可以精忠报国,但是皇上却是在利用宋江他们,并不相信他们,让宋江一行人去把各地区的农民起义全部消灭,在这个过程中,梁山好汉死的死,伤的伤,燕青和武松不愿再过这样的生活,离开了剩余的兄弟们。最后原来的一百零八个人中,只有二十七个人存活,回到了皇宫。

读完以后,我对宋江的喜欢从此破灭,如果他一心不想着招安,而是和其他的起义军一起起义,那结局还会是这么的凄惨吗?不会。让我对宋江好感全无的主要原因是,他用毒酒把对自己最忠心,最热爱的弟弟给毒死了,虽然他这样是为了怕他弟弟在自己被陷害死以后为他报仇而名誉受损,但也不能应此毒死他弟弟。所以,宋江的行为让我对他好感全无。

《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了。

最近我在读《水浒传》,里面的108位英雄人物个个侠肝义胆,伸张正义。看的我是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打虎英雄武松,善良隐忍的豹子头林冲,孝顺直爽的黑旋风李逵,聪明机灵的浪子燕青……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力大无穷,勇猛无比,更是有一股嫉恶如仇的豪气。为了帮助可怜无助的金家父女,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三拳打死一条恶霸之犬。硬是给正义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人顿觉畅快淋漓!

只见鲁智深只身一人前往镇关西的肉铺,一会儿让他切瘦肉,一会儿让他切肥肉,着实狠狠地耍了他一番。让人看了心中舒畅!活该!你这个镇关西!镇关西终于被激怒了,与鲁智深打了起来,他一条小小的恶霸之犬哪是鲁智深的对手?鲁智深的第一拳已经让他头晕目眩,第二拳就开始求求饶,第三拳就已经一命呜呼。自知打死人的鲁智深毫无后悔之意,勇往直前,一路正义,走上梁山。

以后,我也要做像鲁智深一样正义的人!当然,老师父母都教育我不要打架,我会用自己正确的方式伸张正义!我似乎看见碧血丹心,侠肝义胆的我,在向我招手!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海蒂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水浒传情节读后感作文

《水浒传》中所记一百零八人,人人有性格。他们豪侠仗义,深受人们的.喜爱。

小说前四十四回,先讲述单个英雄的故事。后来逐步发展为梁山大聚义,七十回以后,写他们归顺朝廷走向失败。整部小说环环相扣,线索分明。

《水浒传》情节生动曲折,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其中的一篇“智取生辰纲”。作者施耐庵选取两条线索,一条明线是杨志押运生辰纲,另一条暗线则是晁吴智取生辰纲。文章通过对环境的描写,将人物形象刻画的生动形象,如其中的“此时,正是五月半天气,虽是晴明的好,只是酷热难行”,这处环境描写突出了当时天气的炎热,杨志又急功近利,粗暴蛮横,使其与厢禁军发生冲突。作者又通过对杨志及押送人员的语言描写,在矛盾冲突中推进情节,快速转换场景,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

后来吴用等人又运用心理战,让众人先吃好酒,使杨志等人误认为酒中无毒,是好酒,让人放下顾虑,这个便是计策。

《水浒传》中人物形象鲜明,深入刻画了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命运的发展史。这些梁山好汉号称“一百单八将”,宋江、吴用、林冲、鲁智深、武松……无不有血有肉,个性鲜明。

武松是下层侠义之士的典型人物,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为兄报仇,不惜斗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林冲是上层人物的代表,他是被迫造__的。他一直安分守己,却因被陷害误入白虎堂,在发配期间,被董超和薛霸陷害,幸得鲁智深相救,最后被逼上了梁山。

《水浒传》是一部不朽的传奇,它记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失败的全过程,表达了作者对平等社会的向往。

正如胡适所说的“重兴《水浒》,再造梁山,画出十来个不会磨灭的英雄人物,造出一副永不磨灭的奇书。我想,这也正是从古至今,人们都爱《水浒传》的原因吧!

从今天起,我也要把这部奇书从书架上取下,再次品味。

《水浒传》主要故事情节概括

“生得面圆身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貉绒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手持一柄禅杖,腰系一把戒刀。”

性格特点: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勇而有谋、豁达明理、粗中有细。

他的性格:嫉恶如仇脾气火爆侠肝义胆粗中有细豁达明理1.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史进碰到鲁达和李忠,一起去酒馆喝酒。听到隔壁金家父女啼哭。鲁达问出了郑屠户欺负良人一事,鲁达大怒,当即赠送两,安排父女出逃。第二天到状元桥郑屠肉铺前,先借买肉故意刁难郑屠,激怒他,挑起打斗,继而三拳打死郑屠,为民除害。鲁达打死郑屠后,为避官司逃走了。

2、鲁智深大闹五台山。

鲁智深在东京大相国寺里看守菜园的时候偶遇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豹子头”林冲,结为异姓兄弟。太尉高俅之子高衙内为霸占林冲的妻子陷害林冲。林冲被刺配沧州。高衙内暗地里给了押送林冲的公人些银子,令他们在途中杀掉林冲。行至野猪林,二人正要动手,鲁智深从一旁跳出,将两位公人打了一顿。林冲劝鲁智深饶了他们性命。原来鲁智深早料到这二人不怀好心,一路跟踪至此。而后,鲁智深一直护送林冲到达沧州。

7、花和尚单打二龙山。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后逃出东京,见过张青孙二娘夫妇后来到二龙山,想要入伙,当时的山大王邓龙不同意,两人打起来,邓龙被鲁智深打败,上山不出。后来杨志也到了这里,在林冲的徒弟曹正的帮助下,使用诈降计上山杀死邓龙,做了二龙山的寨主。武松、张青、孙二娘、施恩后来上山,二龙山共七位头领。

8、花和尚解脱缘缠井。

鲁智深果然擒得方腊大将夏侯成,并亲手抓获方腊。在回京途中,在杭州恰逢钱塘江潮信大至,鲁智深想起长老之言,问明“圆寂”之意,沐浴更衣,焚香打座,圆寂而逝。朝庭因其有擒获方腊大功,加赠鲁智深为义烈照暨禅师。

豹子头林冲。

性格特点:武艺高强、勇而有谋,但为人逆来顺受、安分守己、循规蹈矩、被逼上梁山。

林冲疾恶如仇,富有正义感,武艺高强。有勇有谋。

主要事件:误闯白虎堂、棒打洪教头、风雪山神庙、火烧草料场、雪夜上梁山。

人物简介:东京人。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4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从委曲求全,妥协忍让到敢于反抗的发展过程。先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后来坚决勇敢,不卑不亢。武节超群。))(忍无可忍才被逼上梁山,是上层人物被迫造反的典型。

1、豹子头误闯白虎堂:

高俅为让其子高衙内达到霸占林冲妻子的目的(起因),叫亲信假装成卖宝刀的在大街上卖宝刀给林冲,设计陷害林冲,以看宝刀为借口,骗林冲进入军机要地白虎堂,高俅并以林冲带刀私闯白虎堂刺杀他为由,把他押入牢房(经过),把林冲刺配沧州(结果)。

2、林冲棒打洪教头:

林冲遭陷害刺配沧州,途经柴进庄园。柴进盛情相待,柴氏庄上洪教头嫉妒林冲,就挑战林冲,引发了柴进的不快,再加上柴进想看下两人的本事,便安排了两人的比武。林冲迫不得已和洪教头比武,刚开始,林冲几番谦让,不想洪教头更是嚣张,林冲只得与他比试起来。只几个回合,林冲用棒轻松击败了他,洪教头羞愧地离开了。

3、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林冲由于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被安排去看守草料场。高俅要对5林冲斩尽杀绝,派陆虞候到沧州谋害林冲。陆虞候一把火烧了草料场并把林冲烧死。恰巧林冲出门打酒,屋子被雪压塌了,便去山神庙那里过夜。看草料场起火了,便要去救火,刚要出门见得陆谦、富安等刚放了火过来,林冲得知真相,怒杀二人。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上了梁山。(投奔了梁山后,因为才能遭受嫉妒,一直得不到寨主王伦的重用。)。

4、林冲雪夜上梁山:

冲在草料场被烧之后,林冲冒雪出走。他喝酒喝得醉倒在雪地上,险些送了性命,幸遇柴进。林冲感叹天下之大,竟无他容身之所。柴进向他说:有一处梁山泊,方圆八百里,是好汉的落脚处。走投无路的林冲就依照柴进的指点,在一个北风呼啸、大雪纷飞的夜晚投奔了梁山。

5、林冲水寨大并火。

青面兽杨志。

武艺出众,有家传的忠勇,生性耿直,不向恶势力低头,有仕途理想1.汴京城杨志卖刀。

杨志路过一酒店,吃食后强行赊账,与店中庄客揪斗。认识林冲的徒弟庄客曹正。曹正告诉杨志附近有一个二龙山,山上有宝珠寺,被强人邓龙占据。杨志便想夺二龙山后遇鲁智深,二人恶斗,不分胜败。二人商定回曹正处再作打算。曹正设计,假称和尚醉酒被擒。邓龙大喜,放众人上山。在宝珠寺大殿,庄客将绳上活结一松,鲁智深接过禅杖劈死邓龙。杨志打翻了四五个小喽罗。其余小喽啰尽皆投降。鲁智深和杨志做了山寨之主。

及时雨宋江。

性格特点:为人仗义、善于用人,但总想招安。

主要事迹:私放晁盖、怒杀阎婆惜。

众好汉大败江州官军,到穆太公庄上饮酒。宋江提议攻打无为军,派侯健、薛永、白胜去城内做内应。石勇、杜迁扮为乞丐在城门左右埋伏。用火烧了黄文炳的家。拿走银钱。黄文炳从江州回家,在船上被李逵,张顺擒拿。李逵割黄文炳的肉给众领下酒吃。

第一次是宋江为救投奔梁山的时迁,率兵攻打祝家庄,却中了埋伏,兵败而归;第二次是宋江为雪前耻,二打祝家庄,王矮虎、秦明等人被捉,再次失利,但活捉了祝家庄的女将扈三娘;第三次,在孙立等人的策应之下,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攻下祝家庄,取得胜利。(一打祝家庄:宋江为救投奔梁山的时迁,决意攻打祝家庄。宋江带兵一打祝家庄,命石秀、杨林去探庄。杨林被擒,石秀遇钟离老人,得知盘陀路走法。祝家庄伏兵齐出,梁山人马迷路,幸亏石秀赶到说出暗记,花荣射落号灯,人马才得安全退出。

二打祝家庄:宋江为雪前耻,二打祝家庄,王矮虎、秦明等人被捉,仍然失利,但活捉了祝家庄的同盟军扈家庄的女将扈三娘,剪去了祝10家一翼。

三打祝家庄:利用新来投寨入伙的孙立与祝家庄教师栾廷玉是师兄弟的关系,骗得祝家相信,孙立等打入祝家庄作内应。梁山人马与他们里应外合,最后攻破祝家庄,得胜回山。)6.宋江大破连环马:

一败:宋江两赢童贯,势力太大,朝廷派高俅来收缴,并令十节度11使协同征讨。高俅水陆并进,阮氏兄弟率总好汉打败刘梦龙,党世雄的水军。

二败:高俅为了攻打梁山,派水军大将训练水军。宋江得知,和吴用定下计策,派刘唐督率水军头领,偷袭官军战船,纵火焚烧,刘梦龙等人都被梁山好汉杀死。高俅第二次被打败,又接到朝廷招安的命令,恼恨不已,想利用招安除掉宋江。另一边宋江吴用也做好了应对措施。三败:高俅使计,招安失败,宋江进攻高俅,高俅建造了海鳅船,结果被张顺带人凿沉,高俅被活捉上山。高俅同意招安宋江,宋江把高俅放下山。

行者武松。

人物简介:江湖上都称他武二郎,山东清河县人。他的事迹最显著的,为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威震天下,做了的阳谷县步兵都头。哥哥武大郎被奸夫淫妇西门庆、潘金莲杀害。武松杀了奸夫、淫妇,报案自首,被发配孟州牢城。在安平寨牢营,结识了金眼彪施恩。为替施恩夺回店铺,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后被蒋门神勾结张团12练所陷害。在飞云浦武松杀死公差,回鸳鸯楼杀死张团练、蒋门神,在十字坡张青酒店改扮成行者,在二龙山落草,后来投奔梁山泊。成为梁山第十四条好汉,步军第二名头领。攻打方腊时失去左臂,留在六合寺照看林冲,后出家成僧,到八十岁死去。

武松要去找他哥哥武大郎。当要过一个叫井阳冈的山冈时,天色已晚,于是,武松就到冈边的一家酒店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喝酒。他一口气就喝了十八碗,还执意过冈。在山上时,武松酒性大发,就在山冈上睡了起来。一只老虎想吃武松,武松警觉。就和老虎搏斗了起来。老虎先是一跳,武松闪过,武松来了棒子来打老虎,可是却打在树枝上,棒子断了。武松就用手一直打老虎的眼睛,结果老虎生生地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回乡探望其兄大朗途中经过景阳冈,在山下不顾酒保“三碗不过冈”的劝阻醉酒强行过冈,武当时已是傍晚,武松酒力发作,见路旁一块大青石,正想躺下休息,一只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神勇,一顿乱打,击毙大虫。2.斗杀西门庆:

武松在鸳鸯楼,杀死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连夜越城而走。孟州知府着人缉拿武松。张青介绍武松到二龙山宝珠寺找鲁智深、杨志处去。孙二娘母夜叉教武松打扮成行者,当时来到蜈蚣岭,与庵里假扮出家调戏妇女的飞天蜈蚣王道士遇面。武松先杀了其徒弟又杀了15他。这是武松成为行者后的试刀之战。

黑旋风李逵。

主要事迹:真假李逵、中州劫法场。

李逵回家接母亲,李逵背着他双目失明的母亲到了沂岭,母亲觉得口渴,他就为母亲去找水。但等他找水回来,发现母亲不见了。最后在虎穴发现母亲的尸骨。李逵悲愤交加,手提朴刀,连杀子母四虎。并收拾了母亲的尸体残骸,送到一座庵后埋葬。3.“黑旋风”大战“浪里白条”

高俅弟弟高廉的妻舅殷天锡想要霸占柴进叔叔柴皇城的花园,被李逵得知,李逵就打死了殷天锡,柴进就被高廉关起来了,于是就引发梁山好汉攻打高唐,高廉会法术,于是戴宗和李逵就去请回家探母的公孙胜出山帮忙,与高廉斗法,最后攻下高唐,发现柴进被关在井里,于是宋江就派李逵下井救人。8.李逵元夜闹京宋江等人在元宵佳节赴东京赏灯,拜会名妓李师师,宋江欲要李师师吹吹皇帝枕头风,李师师听不懂,这时皇帝来了,宋江等三人商议要就此告一道招安赦书,未果,误认为宋江嫖妓惹恼的李逵,到李师师家后院放火,宋江等乘火先逃出城,留下李逵与燕青东京大闹一场。

智多星吴用。

梁山泊义军头领宋江久慕卢俊义的威名,一心想招取他上山坐第一把交椅,偏偏这个卢俊义有钱有势,有名有位,而且满脑袋的忠君思想,要他上山造反谈何容易,宋江常常为此苦恼。吴用为了拉卢俊义造反,利用卢俊义正为躲避“血光之灾”的惶恐心理,再去他家墙上贴了四首诗,四首诗里暗藏“卢俊义反”四字,广为传播。结果,成了官府治罪的证据,卢俊义无处可逃,吴用终于把卢俊义“逼”上了梁山。

5、吴用智取大名府为了搭救被囚禁的卢俊义和石秀,宋江兵打大名府。因各种原因(关胜的援军以及宋江病重退兵),没能攻下。吴用在元宵节时,先于北京城中埋伏,里应外合,破城救人。时值元宵佳节,梁山泊宋江守寨,吴用派遣梁山兄弟们装扮成各种身份的人混进大名府。时迁火烧大名府最热闹的地方翠云楼,引发骚乱。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攻下了大名府,救出了卢俊义和石秀,捉了李固,贾氏。

浪子燕青。

心细,忠心,理智,义气,体貌英俊,心灵机智,勇力过人燕青月夜遇道君。

吴用对高俅不信任,对招安不抱希望。宋江派戴宗、燕青带上闻焕章给宿元景太尉的书信,前往东京(开封)。燕青来李师师家歇宿,天子私行*馆,李师师荐燕青面见天子,燕青备说两次招安经过,天子方知受了童贯与高俅之蒙蔽。燕青持闻焕章书信见宿元景,宿元景收礼在心。燕青、戴宗于半夜四更救乐和、萧让出高俅花园。

拚命三郎石秀。

石秀在偶然间结识了杨雄,两人结拜为兄弟。杨雄看石秀孤身一人21无依靠,就安排他住到了自己家里,石秀也就认识了杨雄的老婆潘巧云。杨雄经常不在家,石秀发现嫂子和附近一间庙里的和尚裴如海来往过于密切,就起了疑心。后来有一天晚上潘和裴算好杨雄不在家,就相约在杨雄家里私会,结果暗号被石秀发现,石秀闯入杨雄卧房,捉奸在床,就杀死了和尚裴如海。杨雄回家后,石秀向他说明了事情经过。

2、劫法场石秀跳楼。

卢俊义被张顺擒拿,宋江带头领动着鼓乐迎接,要卢俊义上山坐第一把交椅,卢不肯。众头领轮留请客,卢俊义住了两个多月。李固与卢俊义娘子结婚,并到官司告发。卢俊义回城,被李固设伏绑送梁中书前。屈打成招,下入死牢。燕青讨饭给主人吃。柴进和戴宗买通两院节级蔡福,卢俊义被脊杖二十,刺配三千里外沙门岛,李固收买防送公人董超、薛霸,杀害卢俊义,卢俊义被燕青所救,要上梁山,中途被捉拿,燕青告知宋江;石秀奉宋江之命到北京打听卢员外消息适逢斩首卢员外,石秀从酒楼上跳将下去,吓跑蔡福、蔡庆,抢走卢俊义。

3、汤隆赚徐宁上山。

吴用扮成一个算命先生,悄悄来到卢俊义庄上,利用卢俊义躲避“血光之灾”的惶恐心理,口占四句卦歌,并让他挂墙壁上。吴用在这四句卦歌里,巧妙地把“卢俊义反”四个字暗藏于四句之首,果然,这四句诗写出后,被官府拿到了证据,大兴问罪之师,到处捉拿卢俊义,终于把他逼上梁山。

5、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

李固与卢俊义娘子勾结陷害卢俊义。卢俊义屈打成招,下入死牢。柴进和戴宗买通两院节级蔡福,卢俊义被脊杖二十,刺配三千里外沙门岛。李固收买防送公人董超、薛霸,杀害卢俊义,卢俊义被燕青放冷箭所救,要上梁山,中途被捉拿,燕青告知宋江;石秀奉宋江之命到北京打听卢员外消息,适逢斩首卢员外,石秀从酒楼上跳将下去,吓跑蔡福、蔡庆,抢走卢俊义。

23。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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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要去多想想,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什么有益的?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r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思维,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当然,这当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奋、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也撑起一个天堂吗?天堂虽与人间只一线之隔,但却大不相同。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不能灵活应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学习,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体小说《在人间》让我感受到了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经历,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同时反衬了阿廖沙的坚强。《在人间》是本永不落架的好书。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文字虽朴实却温馨的一个沁人心脾的纯美境界。

城市七岁女孩葵花,随爸爸到农村工作,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善良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心地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了以兄妹相称的伙伴。青铜家为了让葵花生活得更加快乐……,不惜一切代价。

《青铜葵花》是一首谱写爱的诗篇。是青铜自己不上学,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照相,他冒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夜里读书不再跑到别人家借光,他亲手捕捉萤火虫制作点亮了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好好地看一场马戏表演,青铜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把妹妹顶在肩膀上,而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让妹妹葵花添补营养,他在水泊里整天蹲守捕野鸭;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绚丽,更加夺目,更加漂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饥荒的最危急时刻,村长让村民集合唱雄壮的歌曲,忘掉饥饿。面对这种饥饿的苦难青铜一家尤其坚韧,就在这天,奶奶为了葵花,又卖掉金戒指换大米。她操劳终身,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

作品描述这一户两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将苦难写到深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少年时,就有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拥有爱心,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