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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管理制度(模板15篇)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保障组织运转秩序的重要基础,它可以有效地规范人员行为,维护组织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证书管理制度

为保证报告和证书的完整性、准确性,并真实地反映结果的全部信息。

2范围。

适用于本计量中心出具的报告和证书的管理。

3职责。

3.1授权签字人批准其授权领域的报告或证书;。

3.2中心办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报告和证书;。

3.3班组负责编制、审核报告/证书,负责报告/证书的交付、管理和台帐的建立。

4程序。

4.1报告和证书的编制要求。

4.1.1本计量中心的工作结果以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检定证书、测试报告、校准证书的形式出具。报告/证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报告/证书的名称;。

b)本计量中心名称与地址,联系电话;。

c)报告/证书编号标识,第页及共页;。

d)顾客的名称;。

e)所用方法的标识;。

f)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描述(如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指标等)、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g)检测/校准/检定日期;

j)报告和证书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人的手签名,必要时注明签名日期;

l)当有分包项时,则应清晰地标明分包方出具的数据;。

m)必要时,注明“本检测报告/校准、检定证书未经本计量中心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印”的声明.

4.1.2当需要对检测结果作出解释时,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及特殊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需要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方法、顾客和顾客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4.1.3如需对校准结果进行解释时,证书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条件(环境条件);。

b)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或条款的声明;。

c)测量可溯源的证据;。

e)若顾客事先要求,在校准仪器被调整或修理后,要求给出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校准结果时,应在证书或报告中表明。

4.1.4工作人员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或一系列检测和校准结果,并符合有关方法规定的要求。

4.1.5试验报告的封面和格式统一制定(见附录)。

4.1.5.1所有报告均用a4纸(附图等可除外)。

4.1.5.2封面应至少含:报告编码(应在右上角)、报告名称、试验类型、委托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

4.1.5.3签批页(封二)应含编写、审核、批准。

4.1.5.4封三应含本计量中心声明。

4.1.5.5目录:少于10页可不用。

4.1.5.6主体部分:应含“报告的内容”所定义的项目,其中分层方法应按如下规定执行。第一层用“123……”;第二层用“1.11.21.3……”;第三层用“1.1.11.1.21.1.3……”;其余可自定义。

4.1.7报告和证书的标识。

4.1.7.1试验报告标识形式为abcd-efghij。ab为班组拼音缩写:cd为年(20xx年为00,20xx年为01,依次类推),efghij由班组自行定义。

4.1.7.2检测报告、检定证书、测试报告、校准证书的标识由各班组自行制定,并报中心办备案。

4.2报告和证书的编写。

4.2.1报告/证书应能够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反映工作结果,并符合技术标准方法规定的要求。编写内容要完整、结论明确,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

4.2.2报告/证书应由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编制,实习人员不能独立编制。

4.2.3报告/证书上的数据结论、环境条件等须与原始记录相符。

4.2.4报告/证书的所有数据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和规定的术语。

4.2.5对分包方所提供的结果应在报告中明确说明。

4.3报告和证书的审核批准。

4.3.1检测报告、检定证书、测试报告、校准证书采用编写、审核和批准三级方式。

4.3.1.1工作人员对原始数据核对后将检测结果准确无误地填写到报告中,并签名。

4.3.1.2相关人员审核原始记录、方法的适用性以及满足顾客要求后,审核签名。

4.3.1.3本专业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4.3.2试验报告的审批。

4.3.2.1报告的审批采用编写、审核、批准方式。

4.3.2.2常规性试验,由助工及以上职称人员编写、专业组长审定、班组负责人批准。

4.3.2.3较复杂的、跨专业的或涉及系统安全的检测项目试验(如型式试验、机组性能鉴定试验等),由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检测人员编写、项目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任批准。

4.4报告的管理和交付。

4.4.1中心办根据授权签字人的批准签名加盖试验报告专用章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标志章,并留存二份,定期归档。报告/证书的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五年。认可认证范围之外的项目,不允许加盖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标志章。班组应将原始记录和报告一同存档。

4.4.2检测报告、检定证书、测试报告、校准证书由各班组根据授权签字人的批准签名加盖试验报告专用章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标志章。一般不保留证书副本,只保留原始记录。认可认证范围之外的项目,不允许加盖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标志章。

4.4.3中心办每年对班组的报告和证书至少抽查一次;。

4.4.4试验报告在交付给顾客时,顾客在《报告交付单》上签名。邮寄交付的报告以邮寄回执作为交付记录。在交付过程中,应注意报告的防潮等。检定证书、测试报告、校准证书的交付,由顾客在委托单上签名。

4.4.5当用户要求用电话、电传或其他电子媒体传递数据或结果时,要核实对方的身份。

4.4.5本计量中心相关人员应严格为顾客保密,未经允许报告和记录不得给其他方查阅;保密性管理执行《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及所有权程序》。

4.5报告和证书的更改。

4.5.1当对报告/证书中的数据有疑义时,由责任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员、质量监督员分析原因,对可疑数据进行核查。

4.5.2若经核查证实已发出的报告/证书有差异,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接收单位,停止使用该报告/证书。

4.5.3原报告/证书的编写人员填写《报告和证书更改审批表》,说明更改理由及更改的内容,并由原报告的审批人确认更改理由成立,批准人提出处理意见。

4.5.4更改若涉及重新进行检测/校准/检定,则检测/校准/检定程序、数据处理、质量控制、记录要求等应符合《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

4.5.5修改后或重新检测/校准/检定后所出具的报告/证书应附加说明,说明修改的原因和主要修改内容。

4.5.6责任部门应及时收回原报告,并按照报告交付程序,将修改后的报告和证书送至原报告持有人手中。

4.5.7责任部门保存修改后的报告证书应,并由资料管理员同原报告/证书一并保管。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1(a/0)《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2gaepc/qp-07(a/0)《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66《技术报告审核、审定、批准表》。

6.2gaepc/qr-082《试验报告交付单》。

6.3gaepc/qr-083《报告/证书台帐》。

6.4gaepc/qr-084《报告和证书更改审批表》。

电子管理制度

一、电子琴室由上课的`辅导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整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打闹、走动。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音乐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门窗。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

目的: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xx]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综合办公室、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期在20xx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库数据。

3、物流部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物流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物流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物流部。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电子管理制度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电子管理制度

1.1员工ic卡只限持卡人在公司指定的打卡机上使用。发现不能读卡(无响声)时应在2天内报人事部处理,否则无考勤记录作缺勤处理。

1.2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切勿近磁、湿水及折损,凡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ic卡,须立即填写'考勤卡遗失补办申请表'到人事部办理补卡。补卡需收取工本费20元,于个人工资中扣除。

1.3员工跨项目调动时,须将ic卡交回本项目人事部,到新项目人事部报到时再重新办理ic卡。在项目内部调动,如打卡点变动,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到人事部修改ic卡数据,如不办理手续导致无考勤记录作缺勤处理。

1.4员工离职必须将ic卡交回人事部,否则需支付工本费20元。

2.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上下班不能打连卡,需间隔15分钟以上,并在规定有限打卡范围内,否则系统会拒绝记录数据而作缺勤处理。

2.3加班需按'加班申请'上的时间打上下班卡(除司机的中午加班及安管部加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需写'签卡证明',否则加班无效(如相同的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加班,可只写一份加班申请注明即可)。

2.4安管部人员及所有上直落班次的人员如有半天休假的情况,须另填写'请假单'交人事部。

2.5各部门文员需在每月2号前将行政级人员的上月考勤资料上交人事部,由人事部核算后报集团行政中心。

2.6严禁替他人打卡,违者双方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3.1员工离职(含辞职、劳动合同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该员工最后工作日的'证明文件,考勤计核按正常程序核算,待员工考勤报表审批后交财务部统一计发,于次月15日正常发放工资时转入离职员工银行帐号。属解雇者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当天计核并发放工资。

3.2临时工离职必须提前7天通知人事部或离职后三天内递交离职表及最后工作日证明,其他按正常程序审批,计发工资的时间为每周一。

4.1多班次部门,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班次安排并交人事部,如出现班次临时变动的,应提前1天报人事部以便及时更新。

4.2月初部门班次安排好后,员工要求变更的必须填写'班次变更表',经上级审批及人事部门确认后生效。

5、各部门需认真填写各类表单(明确时间、人员、部门),如填写字迹不清晰不予受理。

6、附:各部门班次,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人事部。

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权限证书管理,规范授权行为,明确经营管理权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ee发展总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ee发展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及其他所属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权限证书的签发和使用应当遵循准确、守制、合法的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其所在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

第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代表人、总公司的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并对总公司所属各公司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本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法规室在权限证书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起草、发布、推广权限证书示范文本:

(三)胁助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向其他职工签发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与权限证书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以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出具、签发的各种权限证书都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并由持有人签收。

第七条负责权限证书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各种空白权限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代表人的指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人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驻外机构的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应当载明:该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出据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内容,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法规室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总公司法规室在人事本部批准后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原件,提供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代表本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非经授权,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以中国ee发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对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总公司各业务部门、各职能部门。各驻外机构职工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由法规派驻人员负责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委托书分为以下两类:

(一)职务授权:职务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业务部门、驻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或由总公司作为股东向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以及由总公司所属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委托经营人签发的,授权其依职权在一定时期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法律凭证。

(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的,授权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为某项业务而进行一般性的洽商、联系或进行谈判、签约等决策性活动的法律凭证。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姓名及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名称;

(二)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部门名称、职务;

(三)授权事项及权限范围、有效期限;

(四)授权人姓名及授权单位名称;

(五)被授权人印签预留;

(六)注意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总公司法规室统一制订的.格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律事务人员协助办理,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持有人代表授权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索取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证书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

(一)授权事项完成或授权期限届满的;

(二)因被授权人发生人事变动的;

(三)因公司自身发生变更的;

(四)因被授权人违反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的;

(五)其他总公司认为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的。

第二十一条授权被变更、解除或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当将授权书交回。

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一)保管空白权限证书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玩忽职守,不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后果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持有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总公司法规室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保管、使用权限证书不慎,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被授权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四)被授权人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在签署(职员法律承诺书》的基础上执行。

电子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异常是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电子生产管理制度

针对最近仓库出现种种不良情况,为了深入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漏发、错发,二次发货动错误现象发生,规范仓库工作步骤,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仓库是货物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货物,必需服从仓管员管理。

5、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货物必需采取对应方法,符合消防要求。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货物,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需经上级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要求者将视情节轻重给处罚。

8、此要求从即日起实施。

1、货物入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货物质量,立即有效地掌握库存货物,所办理完备入仓手续。

2、货物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给商电话。

3、货物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货物数量、名称、规格,并对查验仓库货物进行签字确定。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货物进行分堆,编号、方便于查对数量,检验货物质量,是货物立即上架。并注意每次入仓后全部要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

1、货物领用指除工具以外备件、低值易耗品领用。

2、货物领用实施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内容领用相关货物,并在领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职员在无单领用时;虽经部门上级同意方可。

3、如领用货物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下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货物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查对登记。

4、如在紧急情况下,可优异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电子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佳阳电子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留奇异发型。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

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必须换鞋,将自己的鞋放进编号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仓库等地方。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不良品要及时维修。。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执行。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条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四、车间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7.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8.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9.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0.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1.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1、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5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工作时间内,除线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

7、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8、 为确保安全生产,车间不准打电话、抽烟。

9、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

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线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1、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12、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3、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10分钟到.);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晚上:18;30,下班按生产状况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工鞋进入车间;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自已领班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物料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 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物料员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条、上班后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六条、员工请假必须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车间主管级以上领导同意放可放行。有急事电话请假也必须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有旷工现象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50~200元每次的罚款,并停发当用工资,延至下月发放;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或5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发放任何工资或补贴;员工如因旷工而引发的任何事件,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严禁员工私自引带不相干的人员进入公司,如有带人进入公司,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带入,否则公司将追究引带人的责任,如果引起不良后果或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三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十五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做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之处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12年8月10日起施行。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本校教师和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阅读电子读物、上网获取信息,校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进入本室不准携带茶杯、饮料、食品等物品,严禁自带软件上机阅览,上机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室内吸烟、喧哗。

3、遵守电子读物的借阅规则,办理手续后才可入室阅览,阅后软件当即归还。

4、不在因特网浏览不健康和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5、不得擅自移动设备,擅自拔、插机器接口,不得擅自变更、删改机内设置,否则取消阅览资格。

6、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询问,不得自行处理,负责责任自负。

7、上机完毕,应按正常步骤退出后关机,将耳机放置原位,放好凳子,填写上机记录后方可离开。

8、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电教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室内计算机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对设备进行认真的管理维护。

(二)计算机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工作结束后随手关机,并罩好机器,放好种类物品。下班后切断电源。

(三)保存好各机器的密码与口令,并定期进行更换。

(四)对重要的数据或程序必须定期备份,防止故障或病毒对数据的破坏。

(五)工作中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注意防火、防盗。

二、计算机网络下载信息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下载一些危害国家安全、侵犯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信息。

2、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查阅、下载一些违反宪法、破坏行政法规煽动分裂散布谣言、宣传封建迷信和下载淫秽、色情图片的信息。

(一)凡来本室的读者需持本室发放的上机证,以入口处登记后,方可上机。

(二)按照指定座号上机阅览,不准自行换位。

(三)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操作完毕后,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损坏机器,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四)使用自备光盘、软盘时,请先查毒、杀毒、或格式化软盘,以防病毒感染。

(五)本室所藏光盘属易损物品,且无副本,故一律不对外出借,仅供室内阅览。

(六)由于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本室的设备损坏,一律由使用者按照原价两倍额赔偿。

(七)网上浏览与查询不得制造和传播与国家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信息,不得下载和传输有损国家安全及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言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商业广告性质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行为及容易引起争端等不健康的语言或信息。

(八)严禁查看、调用、下载有损国家声誉,诋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宣传报道,色情影视或图片。

(九)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说笑。

(十)保持室内卫生环境,不准将食品饮料、水杯等杂物带入室内。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阅览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

电子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smt生产线“5s”工作落到实处,确保smt生产线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使所有存放于smt生产线的物资,在摆放时做到整齐有序、清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当班班组在交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的垃圾清扫干净,将机器设备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将工作台上的物品清理并摆放整齐,将工作台擦洗干净。

2、接班班组员工上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用拖把擦洗干净,以减少地面的灰尘和清除污垢。

3、从物流部领取的材料必须装入周转箱内,pcb板板面较大的'可以采用原包装,但必须放置在货架上。

4、材料领取后按照客户、机种、型号、类型分别存放于货架上,不同的客户不得混放。

5、生产中使用和待用的钢网,按照钢网大小、客户、机种存放在钢网专用架上,不得随意乱放。

6、飞达应按照型号、大小、规格存放在飞达车上,不良飞达应做好标识;飞达上料后应安装在机器站位上,换料时飞达可以暂存放在工作台上,但必须摆放整齐。

7、进入smt生产线的员工必须随手关门,非smt生产线的一线员工不得随意进入。

8、生产中流动的pcb板必须用周转车、pcb专用卡板、pcb专用卡箱存放,不得将pcb板随意乱放。

9、烙铁是焊接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在烙铁头上加锡,将烙铁头清洁干净,并保持烙铁架托盘内海棉的湿润。

10、烙铁停止使用时,在烙铁头上加锡防止氧化,边将电源线收齐扎紧。

11、锡膏和焊锡丝为生产耗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锡膏和焊锡丝随意乱丢,将焊锡丝剪断乱放。

12、在焊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堆,不得倒入垃圾箱,应放入指定的废锡存放点。

1、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违反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元。

2、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两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50元。

3、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三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给予辞退的处理;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0元、并给予免去组长职务的处理。

电子监控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监控的管理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监控的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能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电子监控归口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子监控系统的使用指导、综合管理和日常维护。

2.2 监控中心负责电子监控设备系统的日常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3.1.1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认真做好办公区域日常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3.1.2电子监控应保存不少于三个月的日常监控录像,安全监控点情况或突发事件等重要的图像资料要另外特殊保存。

3.1.3加强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图像资料、监控器、操作台和有关设施保持齐全、完整、有效,各种记录齐全、工整、准确、详细。

3.1.4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对涉及治安的情况及时报告110处理。

3.1.5熟悉和掌握监控、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操作技能,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指令切换或调取所需的图像、数据。

3.1.6保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接待来访人员。

3.1.7不断总结监控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

务。

3.2监管中心管理要求:

3.2.1任何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调看图像资料。

3.2.2非监控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进入监控室调看图像资料。

3.2.3监控人员当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睡觉,不准做与监控无关的事。

3.2.4监控人员应主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术和操作本领,避免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2.5监控人员发现严重违纪行为,应立即做好记录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外并做好保密工作。

3.3综合管理部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3.3.1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制度,特别重要的服务器要做到每24小时备份一次。

3.3.2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软件运行的状态,不断完善服务器系统的.安全性能,及时下载、安装系统补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3.3及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防范最新未知病毒的侵害。

3.3.4定期做好监控中心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

3.3.5机房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综合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经行监督检查。

4.2 本制度按《综合部月度管理与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1.总则

1.1为保障本公司电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规范监控人员日常工作,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安全办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

2.岗位职责

2.1监控人员负责好公司安全、生产、员工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2.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3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2.4认真学习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2.5负责监控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

2.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睡岗,严禁-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控制室。

2.8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2.9负责对消防泵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其正常运转;负责紧急情况下消防泵的启动,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到位。

3.工作管理

3.1监控人员应做好实时监控书面记录和交接记录。

3.2除监控人员及公司主管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电子监控室的,须得到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办负责人同意,同时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案。

3.3监控人员不得向被监控作业现场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与被监控岗位人员串通信息或徇私舞弊。

3.4工作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必须迅速通知相关岗位、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3.4.1若出现偷盗、火灾、员工人员伤害、资金安全等一般情况时,要迅速与保卫取得联系,通报事故的发生情况,督促保卫迅速前往处理,同时向值班经理或主管领导汇报。

3.4.2若出现重大偷盗、火灾、溶剂油泄露等危险情况时,要迅速报警,并

通知岗位员工及保卫人员采取紧急措施,紧急抢救,并通知值班经理及主管领导。

紧急电话:火警119、盗警110

3.5电子监控室设备出现监控人员无法排除故障时,应及时反映,并跟踪,催促设备的维修情况,确保设备尽快投入使用。

3.6每周一10:00之前将上一周监控情况书面形式报安全办。

3.7维修人员(含公司内部及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维修设备,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场,专职安全员对拆、装零部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待查。

3.8电子监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监控设备、拆装零部件,如需进行小范围维修和保养,应做好记录并将具体情况通知电工班。

4.资料管理

4.1电子监控记录的调阅

调阅监控记录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办签批的文件,维修人员因需调查机器事故原因而查阅记录的,监控室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

4.2电子监控硬盘的调阅

调阅电子监控硬盘须经安全办同意,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操作 ,确保系统稳定,工作人员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4.3电子记录资料的删除

为确保公司查阅,各类电子记录资料必须存档十五日以上,删除资料必须经过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同时电子监控人员应将该情况予以详细记录。

5.附则

5.1监控人员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2监控室设备出现不正常运行情况,监控人员未经及时汇报或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5.3监控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公司制度予以重罚。

6.相关记录

6.1《电子监控巡查记录》

6.2《交接-班记录》

6.3《消防泵运行记录》

6.4《监控设备故障与维修记录》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

1、目的: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可溯性,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xx]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

2.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xx]364号)。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与核销,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未发现问题的,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应及时报质管科,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2、阅览室和书库,要保持整洁,经常开窗通风,梅雨季节后,要进行翻晒,防止书籍遭受虫蠹。

3、做好报刊的验收登记、上架管理工作。

4、做好报刊阅览的管理、服务工作,按时开放阅览室。

5、定期整理报纸杂志,交资料室装订上架。

6、做好阅览人数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报刊的预订工作。

7、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的索引工作。

8、及时做好杂志收发、订阅工作及阅报栏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