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公务员工作总结 >正文

重大舆情和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优秀17篇)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考虑不同部门、岗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应急机制。对于组织来说,应急预案的及时更新和调整是非常重要的,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风险和挑战。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立邛崃市清欠办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与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1、反映迅速,强化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学校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10人、后勤集团总公司6人。

工作职责: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溺水现场,首先利用现场救生器材进行紧急施救;如有必要,还应尽快将存放在综合楼一楼西头储物间内的潜水及救生器材调到现场,组织人员下水救援,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处监控报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护士若干、保卫处校卫队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等,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对救出的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警戒及材料收集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警戒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

二、应急程序。

(一)日常防预。

1、坚持预防为主。校内水域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游泳标志,并对其周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卫处应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保卫处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并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绳、潜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卫处应和水域管理部门、校医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溺水救援小分队,并不定期进行救生演练,提高救生能力。

(二)紧急救援处理。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__报警。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警戒及材料收集组进行现场救援;指挥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警戒及资料收集组应协助__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学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校舆论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学校网站建设力度,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部门采写的信息,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总支进行文字审核,对涉密信息和重大信息还须同时报校保密办、党办、校办审核。

3.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适时结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三、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应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几名教师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校级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校级领导和相关负责部门对汇总上报的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4.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在学校网站有关热点事件的进展情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校级领导同校办及相关部门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建立舆论引导、疏导机制。抢占网络制高点,主导舆论发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网上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导、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7.学校档案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一、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三、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 5 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门诊、纠纷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六、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回报并请求帮助。

5、党办负责在隐蔽处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联系华西警务室或拨打 110,必要时请求省公安厅治安二处或三处出动防暴警力。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组织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七、应急响应终止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现故意殴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的医疗纠纷。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是指因重大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工作、医疗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3、制定防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预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科室在由院长任组长的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下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区公安局,由市卫生局、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对一般医疗纠纷事件要以书面形式或电话2小时内报市卫生局备案。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接待投诉人时进行实时录像和同步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

6、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疗机构内部保卫部门应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内或大门口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

7、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出现本预案第6条所列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各级人民政府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查处要求。

8、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 如

达成和解协议,处理即告终止。对投诉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纠纷,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可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9、为查明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因,医院和死者家属均可以提出尸体检验的要求。 如因拒绝或拖延尸体检验而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一方负责。尸体检验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应敦促死者家属将检查后的尸体及时进行火化。第十三条 收到尸体检验鉴定结果后,医患双方应当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确定医方存在责任的,医患双方应当按照《医疗 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诉讼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10、因医疗过失或医疗并发症致残但不需继续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家属应及办理出院手续。对于无理纠缠,拒绝出院的,经劝说无效,医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务人员,聚众闹-事,以及其他行为扰乱医院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依据及计算方式。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金有什么标准?医疗事故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针对上述疑问,小编整理了医疗事故赔偿金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要尽量避免医疗事故: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那么,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卫生行政部门在下列条件下,可以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1)争议事件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对非医疗事故赔偿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2)需医患双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通常应双方当事人共同为之,实践中,一方申请,对方被告之而同意调解的,亦可。行政调解应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含调解的提出、协议的达成、接受和履行,均系医患双方自主意思的结果。

(2)合法原则广义上含遵守自愿原则,重要的是赔偿数额应当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并经三方签字;调解不成的,不再调解,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调解书应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调解主持机关名称、与赔偿争议有关的事实、资料,特别是事故等级与双方责任的结论、商定的赔偿数额与支付事宜。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但它不是法律文书,一方面翻悔不履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制执行。对方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提起诉讼。但翻悔者过错的,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害。履行完毕,一方翻悔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调解协议违法无效或可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注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赔偿的调解程序可以参照以上内容。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时常出现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那么在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时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在医疗纠纷代理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很多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没有相关医疗教育、临床工作的经历,仅仅是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比较多,“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医疗纠纷案件而言,没有哪两个案件是相同的,不但同一个患者所医疗的科室,手术的方案都不相同;更不要说同一疾病在不同患者之间是个体差异。就是对同一患者,同一疾病的分析也不相同,应当更具疾病的具体情况和医疗机构的具体处理来确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和伤害后果。就是从临床过来的专业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都感到“知识储备不足”,“专业知识缺乏”。更不要说一个没有医疗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的“医疗经验”了!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仅仅从医学院校毕业,没有实际从临床工作过的律师,是很难说是“专业医疗律师”的。因为,实际的临床工作经验和处理病人、用药的选择与改变、治疗方案的权衡与选择、手术的切口与选择、后期复查与治疗,都必须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才能够得到实际的应用和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实际的工作经历很难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找出医疗机构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够很好的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律权利的。在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中,其中有一部分专业律师是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做过法医、或是在医疗机构做行政管理工作,这样的工作背景与实际的临床工作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

从患者及其家属对律师的选择上看,不管你选择的律师是否有相关的医疗知识背景,他都必须是一个诚信的律师,也就是说这个律师应当是和你讲实话的律师的,这个“实话”应当包括:律师能够为你做到的诉讼结果和律师不能够做到的诉讼结果。在我国的律师服务活动中,个别律师为了能够代理案件,在收案子的时候,向患者及其家属“虚假承诺”了很多结果,包括:胜诉和赔偿数额等等。应当说这样的律师是很不负责任的!从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看,能够被法官支持诉讼请求,对证据和诉讼思路都有很高的要求,医疗鉴定的结果存在很大的变数,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赔偿数额往往比较少。应当说医疗纠纷案件是很难打的。在诉讼前就做不切实际的“承诺”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律师交流的时候,口若悬河、夸夸其谈的往往带有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虽然他的承担迎合了患者及其家属急切的心理,但是,如果诉讼结果达不到承诺的结果的,诉讼不利的结果仍然是由患者及其家属来承担的。这样看来在诉讼前不切实际的承诺只是一个幌子,对患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从社会经验看,“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夸夸其谈的骗子,才是能够把“好人走瘸了,卖给他拐”的人。

诉讼是有风险的,关于胜诉的标准,患者及其家属往往考虑,不但法官支持所有的诉讼请求,而且赔偿数额要达到自己的要求!这样“全胜”的胜诉的案件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规范,诉讼的“胜诉”是包括一个范围的,这其中包括:

1、案件性质的认定:也就是说,不管赔偿数额的多少,通过在诉讼中的行为应经可以认定医疗价格在医疗、抢救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也就是在法律上讲的“定性”的问题。由于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能否认定存在医疗过错是在法律性质上认定医疗机构的错过行为,它的认定即使下一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也是在法律上确认过错行为的必要条件。因此,律师尤其重视“法律定性”的界定。这样一个结果往往对“要讨个说法”的患者及其家属是适合的,对于这一部分当事人而言,赔偿数额并不是重要的,在法律上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是患者及其家属所期望的结果。

2、赔偿数额的多少: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后期治疗费和前期经济投入的考虑,往往患者及其家属要求不但要赔偿相关的费用,还要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等都要计算到里面。在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要求的很多。这样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通过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而是经济问题,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赔偿。但是,律师是不可能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想法”去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的。由于医疗纠纷法律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时候是很难给当事人“预测”一个赔偿数额的,所以,在当事人得知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因为赔偿数额的少而抱怨你的律师,因为,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数额普遍较低是现实存在的法律事实。并不是你的代理律师造成的!如果你的律师在诉讼前,应经向你“承诺”了赔偿数额的,他要么是在“虚假承诺”,要么是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太不了解了。我们作为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几乎是在避免谈论这样的问题。对于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我们是不会给出明确的赔偿数额的,这不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不负责任,恰恰相反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不负责任的“估计”与“承诺”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经过的法律程序与环节是比较多的,在如何一个程序中都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每一个处理结果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比如: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质证程序的情况等等)这些处理的意见,又不是代理律师可以预见和可以控制的。这显著不同于“经济纠纷案件”的情况,在接到案件后,在分析后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法律意见。而医疗纠纷案件是远远达不到的。

应当说,赔偿数额是患者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问题,在日常案件咨询中也是经常被问及的问题,在赔偿数额的计算,及法律实践的情况。我会在本书的后半部分,通过专章一一给大家计算。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收到一些欧美国家的影视作品的影响,把诉讼的过程看作是,代理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不可开交的辩论过程。其实,不管影视作品中表演是何等精彩;故事情节是何等“跌宕起伏”。那就是影视作品,它与实际的医疗诉讼相差千里。不是你的代理律师不努力,而是患者及其家属并不知道真实的庭审过程,在见到真实的诉讼后,对自己“想象破灭”的遗憾。由于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不同,法官在诉讼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注重诉讼程序的进行,整个诉讼程序听从法官的指挥,法官是有权利制止“被认为与本案无关”的发言的。整个诉讼的进行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进行的。而在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实行的就是“当事人主意”,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作用强大,法官就是一个听众,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诉讼程序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就会很好的配合律师的诉讼,否则,在诉讼中还不够律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做解释的时间,只会增加诉讼的障碍、加重律师的工作量。对于诉讼结果没有任何帮助!在这里也提醒患者及其家属,毕竟律师参与到诉讼中来是,为患者及其家属说话的,但是,绝对不会完全代替患者的诉讼地位,患者及其家属希望找一位律师就不用再操心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整个医疗过程的亲历者,相关的医疗、抢救事实没有比患者及其家属更清楚的了!因此,在法庭上,患者及其家属仍然是诉讼的主体,代理律师是不能够代替患者及其家属的。在法庭上双方应当协调、配合好,以统一的思路、统一的事实认定来应对诉讼中的问题和情况,否则,双方配合不好,“南辕北辙”,法官就不知所云了!

在医疗纠纷法律咨询中,我被最经常的问到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的胜算的比率有多大”?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是拒绝回答的,医疗诉讼的环节很多,它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的民事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心里大体就可以有个“估计”了。但是,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追问,我们希望更多是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于医疗诉讼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积极的努力争取一个好的诉讼结果,但是,如果诉讼结果不理想,也不要“钻牛角尖”,毕竟法律认定事实,审判程序与老百姓的思维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事实上存在,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被法庭认同的是很正常的。患者及其家属在接到判决书的时候,不要感到“整个社会都是黑暗”的,“没法活下去了”等等,毕竟,一次医疗诉讼仅仅是生活道路上的一次经历,患者及其家属生活的意义不是仅仅为了这一次诉讼。即使完全败诉了,我们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诉讼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所以,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医疗诉讼周期长、环节多、成本高、赔偿数额低、风险高,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应当充分考虑到诉讼的风险,在诉讼前要明确诉讼的目的是什么?不可意气用事。在律师的选择上除了专业技术的条件外,律师应当是说实话的人。说实话就意味着他把风险和困难说的清清楚楚,实话就意味着患者及其家属不喜欢听到的情况听到了。真正的医疗律师是不应当是一味迎合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当十分清楚,判决的最终结果也不是律师说了算的。“满口答应”的后果必然是“虚假承诺”、甚至“欺诈”。

我曾经在接待一个患者家属咨询的时候,患者家属直接拿出一份病历让我寻找里面的医疗错误!我问及患者有什么损害后果的时候,他的回答也很直接,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是想通过我的专业知识找到医院的错误,然后索赔。我对他的要求断然拒绝!

作为一个医疗专业律师,我希望通过我的所学,真正为那些需要医疗纠纷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服务。对于想通过医疗纠纷诉讼“赚钱”的人、或者是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但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钱”人。这些人的诉讼动机和目的就存在问题,这样的医疗纠纷案件我们是不会代理的!

曾经有一个家庭的死者家属到我的办公室进行咨询,来的时候气势非凡,大有不诉讼就对不起死者的、非诉讼不可的气氛!经过询问,家中的亲属可谓“高素质人员”,一个为我国某大城市区级领导干部、一个在香港开私人诊所、一个在日本搞工程、另一个在北京无业。在咨询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给老人讨一个说法等等!当我大体给他们估算了可能的赔偿数额后,我告诉他们如果这些赔偿被法院支持的,与诉讼费等等相关费用基本持平的,他们很“果断”的告诉我,不打官司了。一家人连招呼都不打就往外走。

还有的患者诉讼目的很明确,确实不是为了钱,但是想通过医疗诉讼把某某医疗机构“搞臭”!这样的当事人往往是经济条件很好,确实不缺钱,但是认为自己或者家属在医疗机构吃了亏、受到了虐待,心理很不平衡!面对这样的诉讼目的,我们作为律师是反对的,虽然作为患者的代理律师,但是,仍然应当客观的讲,医疗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化解和解决矛盾与纠纷。诉讼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把某个机构和个人“搞臭”,没脸做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目的是为了认清和处理侵权的行为,但绝不是为了“打到”什么机构和个人。有的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追究某某医师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解恨”。面对这样的患者,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和可笑就没有办法形容了。与这样的当事人交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并且很难说服他们,以至于我会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先到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去立案,确实立上案了,我再给你们代理案件!因为我知道司法机关是根本不会受理这样的“不靠谱”的刑事案件的!只是为了让他们在事实上认清楚案件的性质罢了!

因此,再次奉劝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把诉讼的心态摆正,不要对诉讼寄于超出法律程序所能够承载的范围,把医疗诉讼还原为真正的法律诉讼程序。不要在诉讼中夹杂着非诉讼的目的!

在诉讼中经常听到患者及其家属问,你与某某法院、检察院的某某法官、检察官熟吗?等等!这明显已经是在想通过违反手段达到诉讼目的了!作为一个专业律师,不是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皮条客”,这样的事情为律师们所不耻!我们是不会为了一个案子与法官们吃饭、喝酒、送红包的。如果当事人想有这样的途径,大可不必找律师做这种事情,我相信比律师更熟悉法官的人更多!虽然。每年在媒体上有这样那样的负面报道!但是,我仍然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好的,有违法的人员毕竟还是少数!在北京、上海等等这样的城市法官的素质还是很好的!

在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一个患者由于不能够提供自己“不能够怀孕”的证据,而败诉。我在为她分析败诉的原因时,这位已经拿到加拿大居留证的患者,竟然说出,这样的证据就应当是你们律师的事情,不要用什么证据不足耍我!她的意思很明确,我这个男律师要为这个女患者开一张“不能够怀孕”的证明!这是明显的指示律师造假!在这样的当事人看来,律师应当是可以开出假证明、提供假证据、可以和法官一起吃喝嫖赌的人!

因此,在患者及其家属想聘期律师的.时候,应当明确代理律师的作用和目的,像上面“不耻”的问题,免开尊口。这不是一个律师应当做的事情!

在医疗纠纷咨询中,很多患者提出的问题很有意思!有的患者问:患者到了医院半个小时就死亡了,医院是否是医疗事故?像这样的问题,属于对医疗法律问题“法盲级别”的问题,而且搞的律师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在医疗事故的构成中仅仅半小时就死亡了与民事责任根本就不沾边!提出这样问题的患者没有给律师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与律师的交流会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所以,希望患者及其家属多听听代理律师的意见,从法律的要求上分析案件情况,不要仅仅凭借的老百姓的观点来诉讼!对于证据的甄别,千万不要想当然,认为明摆在那里,还需要什么证明啊!这样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严重危害医疗诉讼的进行。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

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规划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已经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如今的社会生活,无不与互联网有着密切的关系,无论是政府行政,市场运作,传媒发展,还是出行消费,居家生活,网络舆情已经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个人对互联网舆情都有着自己的认识。

近日参加了一个部门关于舆情的研讨会,课题就是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和处置。事实上,舆情这个词儿在网上早就铺天盖地了,根本没有任何保密的意义,民众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的突发事件的关注度,已经不亚于专业媒体和商业网站。因此,今天和朋友们就重大事件舆情的处置作一个交流,希望能得到指教。

舆情处置是指对于网络事件引发的舆论危机,通过利用一些舆情监测手段,分析舆情发展态势,加强与网络的沟通,以面对面的方式和媒体的语言风格,确保新闻和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虚假信息,变被动为主动,先入为主,确保更准、更快、更好地引导舆情的一种危机处理方法。

警事v言认为,舆情应对处置的基本程序应该有六个环节,分别是舆情监测、调查取证、及时发声、查处谣言、安抚救助、新闻发布。

舆情监测。

对于突发事件的网上舆情监测,是做好后面每一步工作的前提。网络舆论从何时、何处开始发酵,信息来源、舆情热度、网民主要观点等,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进行走势预判,为下一步正确应对提供依据和参考。

舆情的监测大多由政府或媒体的专业机构负责,一些公司所出售的监测软件往往存在监测不完整、数据迟滞,因此,最好的方法还是系统自动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个别网站及所谓舆情监察室所兜售的舆情杂志,大多都为事后诸葛亮式的分析,而且还夹杂不少私货误导网民、以所谓的政务舆情影响力排行榜等方式要挟党政机关,没有什么实际指导意义,很多网民已经充分认识到其商业营销的本质。

舆情监测工作目前已经有不少自干五开始关注,以浙、苏、闽网军为主、墩墩智囊、千钧客、暴雨雷霆等一批网络意见领袖为代表的网民已经逐渐占据了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的一席之地,而传统的商业网站舆情垄断地位已经被撼动。

调查取证。

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必须以充分调查取证为前提。要么不说,说就必须是真实、客观、全面的。而取证工作则是需要相对专业的部门和人员开展,如火灾爆炸、重大交通事故、船只倾覆、毒气泄漏、重大刑事案件等导致群死群伤等事件中,专业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党委政府及时牵头组织如安监、消防、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开展及时调查取证工作。调查越精准,发言则更有说服力。另外,现场的图片、视频也要尽可能完整、全面。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固然能吸引一些网民关注,但一旦被网民指出其不完整甚至涉嫌刻意误导网民,将可能导致二次舆情暴发。执法记录仪、行车记录仪、室内及路面监控、路人手机拍摄等都是取证的主要对象。

去年的天津大爆炸事件,调查取证工作在后期的舆情处置中显示出其决定性的作用,一些包括cnn在内的国内外媒体以空气中充满有毒气体、方圆数公里内遭受污染等进行造谣滋事,在权威的证据面前不攻自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此事件处置之后,包括某省级媒体的官方微信公号被禁封一周,诸多公知大v帐号被关闭,一些知名商业网站被约谈,都是基本充分的调查取证之后才得以有力地实施,确保了网络舆情的平稳走势。

及时发声。

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网上舆情,沉默、回避甚至是删帖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的通病。近年来,较多的涉警负面舆情,不少地方党政机关基本上以沉默来应对不断升温的舆情,事实证明,这不仅无助于舆情的平息,而且在有记忆的互联网世界中,给自己贴上了一个阴暗的标签。

及时发声,既是相关部门对处置该起突发事件的信心,也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公信力。及时发声并非说强求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的调查情况有一个结论性的说明。事实上在应对舆情过程中,快表态,缓原因,后定性,是一个通用的原则。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往往可以通过数次滚动式的新闻发布来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培养一批懂舆情、会发声、知进退的新闻发言人代表,通过包括新闻发布会、官方双微一端等平台进行适时信息公开和发布。通常还必须考虑到官方双微、认证身份帐号及有影响的社会网民身份帐号进行不同梯次的发声,最大限度挤压谣言空间,让真实真相在第一时间内公诸于众,引导网民作出正确的判断与评论。

在去年7月底柳州市柳城县爆炸案发生后,某房产大v第一时间以“爆动了?”进行诱导,一批无良媒体紧随其后企图搅浑一池清水。而当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直接指导下,迅速开展科学、权威的舆情引导处置,及时公布相关图片与视频,消除了民众的恐慌情绪,及时平息了负面舆情,堪称中国舆情引导中的经典范例。

查处谣言。

每逢大事,必有大谣,这似乎成了中国互联网世界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律。谣言之所以存在,有很多深层次原因,有对点击率有迫切需要的小媒体,有对诱导公众、刻意挑拨社会矛盾的公知大v的利益使命,还有诸多盲目跟风、唯恐天下不乱的网民及媒记。翻一翻新浪微博,辟谣已经成为热门话题。包括微博官微、微信公众号上,很多省市县级网警帐号及自干五、网络义勇军等都已经成为辟谣的主力军。

造谣的动动嘴,辟谣的跑断腿。谣言之所以屡禁不绝、越辟越多,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造谣者违法成本太低。几乎很少看到造谣的媒记受到法律的惩处,因造谣被拘留的往往只是一些不起眼的小帐号。二是造谣传谣成风,一犬吠形,百犬吠声。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一家媒体的耸人听闻的报道,立刻有上百家媒体疯狂转发,甚至还要改掉标题,不求最惊耸,但求更刺激。三是一些网站平台的默许、纵容和包庇,是一些无良媒体和公知大v逍遥法外的重要原因。今年8月底,某地所谓管住民警走读的虚假新闻,经人某网、大某网等报道传播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全网热炒。而当事实真相出来后,所有造谣传谣者依旧相安无事。网传津巴布韦总统扣押奥运会代表团成员的谣言上网后,甚至某网自己造谣还自己辟谣,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些主流媒体网站已经成为谣言的主要推手,这是一个严峻而令人担忧的现状。

安抚救助。

关注舆情处置工作的人都知道,网上舆情与网下的实体处置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承的。突发事件往往带来的后果,就是受害者非死即伤,甚至家破人亡。面对此时此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予以安抚和救助。离开了这一基础工作,网上任何的操作都是空中楼阁,痴人妄语。

去年6月1日晚,从南京驶往重庆的东方之星客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船上共搭载454人,12人生还,442人遇难。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性事件,相关部门在处置随之而来的舆情过程中,有亮点,也有不足。亮点就是在于对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救助方面比较到位,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多方渠道开展了营救、安置家属及善后事宜,显示出较强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而在网上舆情处置方面则稍显幼稚,甚至一开始连死伤人数都未能准确统计,这不能不说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的预案过于简陋,意识很不到位,措施无法落实。

反观今年杭州g20峰会,事实上确实造成了很多市民出行、消费及娱乐的不便,甚至因此滋生出不少谣言。面对这种情况,从中央到浙江,从网上到网下,正面引导工作就非常到位,甚至细化到对当地网民提出的细枝末节的问题都能一一解释到位,充分得到了市民的理解与支持,网上自然就很少有负面的解读之声,这与高层对舆情工作的精准把握和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

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网民最直观的政府工作,就是新闻发布这个重要环节。新闻发布基本上都是发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当然也有通过官方而非依靠传统媒体进行信息公开。此环节的重要意义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对舆情事件的表态、真相的披露及事件处置的结果。

新闻发布是一件极其慎重的工作,稍有懈怠,极有可能引发次生舆情。去年某地交警某分局草率处置辅警事件、某地辅警工作时间买水果遭投诉导致被辞退事件、某地凶犯杀人却被媒体联手洗白等众多事件中,凸显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的舆情意识淡漠及懒政思维,任由舆情泛滥却处置乏力,甚至公布信息漏洞百出,授人以柄引发次生负面舆情。反观,考拉律师案件、常州外国语污染事件、中国维和警察被国内媒体抹黑、北京、辽宁、山东等地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造谣滋事等诸多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当事的主管部门及时发声、有力回击、及时澄清真相,有力引导舆情导向,这也彰显出突发事件后新闻发布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新闻发布可以是召开记者招待会,也可以选择官方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知名代表人物发言等诸多途径进行,形式并不拘泥,而有效的新闻发布,能在很大的程度上扭转舆情的被动局面。而这一块,显然离不开本文中所提到的前五项工作准备。

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与处置,是一门学科,目前很多关注此项工作的网民都在不断地实践和摸索中。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真正重视此项工作,务必要做到三个不:不唯商业网站舆情分析是从,不唯领导长官意识是从,不唯功名所需是从。网络舆情关乎民意,关乎公信,关乎民心。只有认真研究,掌握网络信息传播规律,了解民意与舆情的区别,真实做到从事实中来,到舆情中去,掌握网民之所需,解决舆情之所求,实事求是,有错要承认,谣言就要打,还真相于天下,才能真正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突发及重大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事件,维护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架斗殴、群体性上访、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事件制止于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小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三)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况;

(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五)突发火灾危害社区安全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等若干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处理各类突发重大事件。

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应急预案的拟制和修订;

2、组织风险分析、隐患排查,制订各项预防措施;

3、负责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组织先期处置,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妥善撤离、安置受灾居民;

6、组织开展社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7、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力量。

社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有个,共人,具体为:社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支援小分队、社区医疗服务队、志愿者队伍等。

(三)应急保障设施设备。

1.应急物资器材: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两类。

2.避难场所: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控。

1.技术监控。

依托社区监控预警系统、居民信箱、互联网等,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获取突发重大事件的有关信息。社区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值班纪录及接听值班电话,并随时关注短信提示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布的突发重大事件预警信息。

2.人员监控。

依靠义务巡逻队、居民防队、企业保安以及卫生监督员、治安信息员等组成的社区监控队伍获取事件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要求。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将事件的基本情况向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报告镇(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视情况直接告知个人和单位。社区在接到情况报告后,根据情况迅速通报辖区有关单位,及时弄清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立即将信息报送到杜街办事处。

2.信息报送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3.信息报送方式。

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到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用电话将事件(事故)的基本情况报告社区办事处,详细情况书面补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在社区办事处统一部署下,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与辖区内其它各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好风险分析、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重大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及时上报社区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预警分析报告。

社区信息员、居民防队等在监控到情况后要当天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监控)信息员例会,总结分析上月社区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意见。

3.依托镇(或县)通信设施资源,利用电视、广播等系统,按规定和权限及时、准确地发放防灾警报信号。对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地预警信息可用广播或人工进行播报、传递。

六、应急响应。

(一)防台防洪应急行动方案。

1.台风(洪水、或地质灾害等:下同)消息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轮流昼夜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暴雨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广播、电话、小组长挨家挨户宣传告知等方式将台风、降雨信息及时告诉各企业和居民。

三是对社区内存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目标、对象组织安全检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台风警报阶段。

一是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发展情况,做好防台防汛信息的快速传递、发布。

二是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在建民房等对象组织安全检查。

三是准备好防台防汛的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质器材设备。做好受灾区域人员物质安全转移和抢险的各项准备。

四是检查撤离线路、安置地点、报警设施(设备)、抢险工具(物质)的落实情况,对抢险用的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进岗,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掌握台风、水情、雨情信息,迅速进行收录和上通下达。密切保持与各级防汛机构、各抢险队伍的联络。

三是加强对重点防台(洪)目标对象的再检查、再落实。

四是快速处理重大险情,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

五是迅速将抢险物质和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做好撤离安置和转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重建、恢复生产。

二是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安定群众情绪,动员群众互助,安置重灾户,开展救灾工作。

三是做好灾情统计和报灾检查和灾后检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火灾事故应急行动方案。

1.预警预防。

一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住房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通过宣传栏或发放火场逃生手册等方式对居民进行自救知识教育,在发生火灾时正确地应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二是在清明节等特殊节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居民进行森林放火宣传,劝导居民采用其它方式祭祖,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2.应急行动。

当发生火灾后应急领导小组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的救援、灾情报告和灾民安置工作。

一是报警(预警)。

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应采取的措施:

1、视情拨打119电话报告火灾地点、起火原因、火情等;

2、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进行救火行动、组织号召人员疏散。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

1、报告杜街办事处;

2、利用广播告知火灾事故;

3、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通知医疗服务队赶赴现场。

二是救援:

首先迅速发放相关消防救生设施、装备;组织维护现场秩序;视情况做好119、120等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其次保持与各有关单位和各应急处置队伍的联系,掌握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安抚伤员,做好思想工作。

最后做好现场救援、财产转移、群众疏散工作。

(包括: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聚集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1.预警预防。

一是预防措施。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行成完善的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二是预警信息。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的事件苗头的,发现人应及时向社区及辖区内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三是预警行动。

收到预警信息后社区居委会应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立即报告街道,并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应急处置。

出现突发群体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不能解决的立即请示上级领导部门),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异地聚集地,社区应立即劝阻本辖区内的居民不要参与,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挥协调人员负责归纳、综合情况,及时上呈下达。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辅助指挥工作;协助领导统一组织,调动各应急小分队。

二是现场指挥人员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小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

三是情报信息人员负责收集、掌握群体的事件涉及的各方面情况信息,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为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必要时联系交管部门及时疏导交通,防止交通阻塞。

五是事态严重时需紧急组织现场警戒人员或联系相关部门在现场设定警戒区域,对闹事群众、围观群众和后续闹事参与人员进行阻挡隔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善后工作。

由社区应急小组负责,其它居民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1.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人员分工,由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2.由副组长带领成员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联系社区卫生室和其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治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及时向居民提供正确的信息,防止出现混乱局面,以保障各项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情况的发展,听取上级的指示。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事故灾难处置接近尾声时,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居民、组长等人员深入现场和居民家中,了解听取一线群众情况反映,收集汇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相关治安等信息并上报街道,进行调解和安抚,协助进行善后赔偿,适时发动社会捐助,及时通报灾后信息,减轻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响,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的及时恢复。

(二)调查评估。

每次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后,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组织事件参与单位负责人座谈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对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协调、指挥和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和本预案中对应的应急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社区宣传窗、组长等载体,将灾情信息或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地通报社区居民及辖区学校、商店等有关单位。如涉及内部掌握信息的发布,须通过街道的审核把关。

(四)责任和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报上级机关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行为的,报上级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及公共信息交流。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居民的应急宣教和告知工作。通过社区公告栏、组长等载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抢险、避险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抢险、避险、自救能力。灾情、灾况等公众信息,经街道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二)培训与演练。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制定社区应急培训演练计划。每年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对社区工作人员等应急力量进行授课培训。根据气象情况和灾害发生特点,由社区牵头,定时(灾前)组织责任单位进行各行动方案的模拟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社区综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密切注视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

(二)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各行其是,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忌简单粗暴、感情用事,尤其在涉及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众性闹事中,在大量群众聚集、情绪冲动的现场,除对少数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外,一般不宜当场抓人,而应注意获取违法犯罪分子活动证据,待事态平息后,再依法严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网络舆论是指在互联网上对社会问题有不同看法的大众化网络舆论。它是社会舆论的一种形式。它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就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发表的极具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意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快速及时的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回应责任,通过线上(官微、官博、官网)与线下(发布会)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回应,双管齐下,消解舆情热度。

2.利用网络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在第一时间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后,还应该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合作,有助于提升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威和说服力。

3.把握舆情关注重点:主要目的在于发布的信息要尽可能的满足网民的关注点,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利用一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进行实时的跟踪监测,把握舆情态势。

4.尊重网络舆情传播规律:舆情删除是不现实的,要善于利用网络传播规律然后积极的引导舆情,如引导网络舆论转移关注点、发布与传递一些正面的声音等。

5.积极寻找网络意见领袖:这种网民引导网民,用网民自己的声音进行引导、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的方式,在舆情引导的过程中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由于网络舆情传播速度快,传播载体众多,在应对突发舆情的过程中,时效性很重要。为此,通过采购舆情监测公司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加强网上舆情监控,以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已成为突发舆情事件处置的主要解决办法。

以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为例,可对全网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负面舆情自动识别第一时间告警通知,挖掘舆情传播演化过程中的传播网站、传播媒体、关键传播节点以及传播溯源、网民情感分析等,自动生成舆情分析统计图表简报,供突发舆情事件应对工作决策参考。

为快速妥当处置市档案局(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建设文化强市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县档案局(馆)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档案方面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档案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黄山市档案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档案局(馆)、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档案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科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科教编研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研判预警。

对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局科教编研科,由市局科教编研科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科(股)室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县(区)局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科教编研科,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市民族宗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市民族宗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我校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已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许昌实验中学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突发重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舆论。学校宣传科负责舆情处理,电教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

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电教网络中心联系。

(一)研判预警。

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宣传科,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学校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校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已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许昌实验中学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突发重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舆论。学校宣传科负责舆情处理,电教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

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电教网络中心联系。

(一)研判预警。

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宣传科,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学校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我校重大突发舆情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校舆论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1.加大学校网站,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科室采写的信息,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支部进行文字审核。

3.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处应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师生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上海电力学院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汇报。

4.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在学校微信群有关热点事件的进展情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校级领导同党办、校办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学校档案馆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1、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2、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奧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成立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加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一)应对原则。

1、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信息要真实透明,报道要统一开放,沟通要亲民坦诚。

2、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言人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不断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沟通原则。突发事件中,要主动组织与积极策划新闻宣传活动,邀请第三方媒体(地方电视台、权威专业纸媒或网站等)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贏得公众信任。

(二)重要措施。

1、启动新闻发言人机制。新闻发言人应选择熟悉媒体运作,具有丰富的公关宣传经验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新闻发布会,或者联系媒体接受专题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

2、培养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挖掘,寻找懂业务、新闻素养高的专业媒体人士,作为领域内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由意见领袖在论坛、微博等舆论活跃地带设置话题,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科室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4、适时利用第三方成员应对舆论震荡。在网络平台设置议题后,可组织网络水军发布价值性评论、回帖,扭转“一边倒”的敌我情势。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县委党政办。同时,组织涉事各方加强内外部沟通。

2、适时跟贴回应。全面监控以“网易、搜狐、新浪、搜狐、凤凰网”为核心的商业门户网站和以天涯论坛为首的全国和地方综合性论坛,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意见领袖、网络信息员、网络水军),统一口径,以第三者身份更贴回应,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快报事实,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政务微博、政府网站、微信和手机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慎报原因,即不仅要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过晚会有“执行不力”之嫌。重报进展,即通过上述“两微一端”或第三方媒体介入,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上报,对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惜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可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衣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置相关议题(着重选择事实澄清、主体问责、权威观点等话题范围),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情危机。

(一)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50篇/条),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

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由派出所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奥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在党政办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背景说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发布新闻公报、声明”“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答记者问询”等形式,通过新闻发言人专业、快速、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幼儿园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实用模板

(一)成立治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周燕娟。

组员:王悦芳蒋晓红。

1、报告程序:

(1)向幼儿园园长报告。

(2)向镇、市教育局领导报告。

(3)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治安事件应急小组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镇、市教育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3、处理群体的性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1、报告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园长报告。

(2)根据案情报告镇、市教育局主要领导。

(3)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制定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及重大事件现场的应急工作预案

3、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事件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保证师生饮水水源的.清洁卫生。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

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规章,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安排每两周一课时健康教育课,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

5、特别做好春、夏季疫病高发期的预防工作,教育学生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以防感冒,增强免疫力。

6、建立健全保健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与人员,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不漏一个疑点,不疏一个环节。

校内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任何老师和学生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位老师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行政领导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一旦发生后,校内的各位老师及有关领导应负责做好有关病例的调查工作,并在可能涉及的范围内开展传染病,传播途径暴露因素的调查:

1、病例个案调查:主要有基本情况、发病情况、治疗情况、接触情况等。

2、病例接触者调查:接触同类病例的情况,接触者中发病情况等。

3、死亡病例子调查:应由市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死亡病例的调查工作,除开展个案调查工作外,重点调查发病、治疗、死亡经过。

七、应急处理方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临时控制,实行师生分散隔离,防止事态扩大;

3、封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设备、材料、物品。

指导下进行。

5、对有关人员实施医学隔离;

6、组织对病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7、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学校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制。

8、学校设立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9、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总之,为了做好学校突发卫生预防工作,我校会不折不扣依据各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落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