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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工作总结(模板14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文书形式,有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写作的经验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围广、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等特点,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高发期,春夏两季尤为突出。近年来,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会展城b区至南广场地下污水管网清理淤泥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存在盲区、死角,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突发事件发生后盲目救援情况突出。为进一步深化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电力、通信等行业以及工矿商贸企业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责任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燃气、城市排污等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职责分工对电力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燃气、电力、城市排污等网管、房屋、市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使用、拆除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长输油气管道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7.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生产和经营、储存、工业和工业园区、通信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9.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生产、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等专业性能源及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燃料加注站、商贸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报废汽车、二手车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旅行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5.林业部门负责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6.人防部门负责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9.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各乡(镇)、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负责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0.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坠器)、三角架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动员、再部署。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在2018年贵阳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一切实力量对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真查实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确保不漏一家。

2.进一步全面调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开展现场指导。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1),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地安委办汇总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各地安委办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市安委办。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地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4.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5.深化“双控”体系运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运用好“双控”体系系统。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市安委办把专项整治情况列为20xx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执法检查,完善防范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

我们及时召开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以政府红头文件制定下发了《**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保障抓好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台账,认真宣传培训及自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培训。

借助“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现场指导、培训以及大量印发放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置信息公示牌的通知》(京安办发[2012]30号)等方式,严格督导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国家标准规范,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污水井疏通、化粪池清理、密闭设备等重点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确保了镇域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行动围绕着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好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对施工人员开展防中毒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制定防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开具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桐乡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健全安全监管台帐;有限空间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最大限度杜绝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本次整治重点是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管危化、机械、冶金、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经信局:负责监管企业技改项目、腾退关停等企业(单位)的有限空间;商务局:负责监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有限空间;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负责监管环保设施设备等形成的有限空间;建设局: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间;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市区环卫设施、全市涉及垃圾分类的有限空间;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养殖场的沼气池、粪池等有限空间;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交通道路建设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间;供电公司:负责监管电力井、电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其他部门:负责监管各自行业内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督查检查时,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要求企业(单位)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指导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单位)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同时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会议,将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纳入整治范围的每家企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全面排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无遗漏,并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台账。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组织专题培训。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全面系统开展一次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常态化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做到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

2.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2),组织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单位)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4.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组织集中检查。对企业(单位)在有限空间辨识不明晰、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不全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重要环节进行对表(附件2)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限期整改、挂牌整治和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安委办。

(三)抽查督查,全面总结(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各专业安委会牵头单位和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制定一个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一次作业企业人员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台账)、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机制、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挂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抓好业务条线的整治工作。市安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各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全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各项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防控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集中挂牌整治一批问题企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并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列进行集中曝光,扩大社会教育面,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联络员名单和实施方案于7月13日前报市安委办,将桐乡市有限空间底数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将工作总结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内容。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作业方案

各校要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二)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四)分层次布置作业。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反思学习的收获和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现象。分层作业应侧重于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杜绝等级在无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体歧视和学生自尊心伤害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七)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八)加强作业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作业布置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与评价工作的领导,将作业管理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作业管控领导小组,制作作业管控办法,明确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作业管控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和统计本校作业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方式相结合方式,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个人,将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出现违规行为,对学校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削减中考配额指标等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在作业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方式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新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成绩和作业量,明确家长在家庭作业中督促者角色。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关注学校长远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六)保证空气检测是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

七)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八)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九)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十)现场应急救援措施已落实。

有限空间工作总结

1.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及监护者等作业人员职责。

作业负责人职责:获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遇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建立专业培训制度。

每年至少对作业人员进行1次安全生产和专业技术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建立人员体检制度。

每2年至少对作业人员进行1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参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原有安全操作规程中增加有限空间安全操作的相关内容。

(三)加强应急设备管理,确保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齐全。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安全防护及标识。

1.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并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2.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措施,夜间作业应在明显处设置警示灯,无关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4。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路段两端设置安全标志。

5.各种防护设备、辅助设备应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稳固安装或放置。

(二)作业危险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危险评估,评估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评估和其它危险因素识别,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有限空间内的空气含氧量不得少于19.5%,否则即为缺氧。其余常见有毒有害气体容许值详见附件2。

(2)宜采用比色法、仪器法或生物法等方便现场操作的简易检测方法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气体。

(3)气体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除配合有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检测外,宜将管辖地段井下气体和工厂排污检测作为一项经常性业务,改进防护措施。

2.其它危险因素识别。

(1)详细了解有限空间深度、广度及附近管渠情况。

(2)详细了解潮汐以及附近工厂污水排放情况。

(3)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水流、水深及淤积深度。

(4)确认有限空间内的设备维护、检修等操作是否会导致人身伤害。

(5)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有限空间中是否存在其它伤害点(如机械、电气、石块、钢筋等)。

3.以上危险因素识别后,需作危险因素汇总和作业危险性评估,判断作业是否可行以及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并将以上危险评估内容填入工作方案和作业票中。

(三)危害控制措施。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根据作业危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作业场所危害,一般需要开展的危险控制措施有:

1.作业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有关部门配合或安排临时水泵,降低作业点水位。

2.至少提前30分钟进行通风。

3.管渠类有限空间作业,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气,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排出有害气体。

4.池体、储罐类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应把池体、储罐的设备、管渠及相关井室内的污泥和气体尽量排空,然后关闭与相关井室的阀门。

(1)池体、储罐排空,应先关闭相应的进出水管和泥管,然后打开放空管,尽量排出井室内污水和污泥,过程中搅拌机持续搅拌(潜水搅拌机在露出电机防水外壳前持续搅拌)。在排泥接近底部时,可用消防水冲洗或最低点放置小潜水排泥泵排泥,同时配合冲水或人工拨刮。清污泥完毕后,关闭放空管。

(2)设备及其连接管道排空是通过逐步输送清水清洗或对设备突发事件口冲洗的方法,将设备、管道内的污泥清理干净,清理后关闭设备进、出口阀门。

5.做好照明工作准备。

四、作业过程的安全操作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详见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操作人员井下作业时,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渠作业,还应在管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同时在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需要通过有效的通信手段(如对讲机)定期保持联系。

3.尽量避免井下潜水作业,如确需潜水作业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每次井下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设备、工具的升降、移动和传递过程,应注意防止设备损。

坏或意外坠落。

6.人员作业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正确使用机械、电气等应急设备。

7.作业现场根据气体检测结果判断是否可采用明火,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8.井下作业时,作业管理人员应要求有关泵站配合(或现场安排临时泵),以持续。降低作业点水位。

9.有限空间内的重要操作或危险操作,如动用明火、设备泄压等,需经作业负责人同意方可开展。

10.通风要求。

(1)作业期间应持续进行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详见附件2)以下。

(2)人工通风时,一般可按管渠内平均风速0.8m/s计算通风机的风量。

(3)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如通风无法降低有毒气体浓度至容许值,人员应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作业。

(5)易爆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严禁作业。

11.人员防护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须可靠固定。下井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或三角架缆绳),安全绳(三角架缆绳)的另一端由井上的监护人员固定。

(2)作用点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范围或含氧量不足时,人员应使用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进行防护,较深入的有限空间操作,建议使用全面罩正压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3)应备齐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救生索、安全梯等应急设备。

12.下列人员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1)年龄在18岁以下或50岁以上的人员。

(2)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3)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4)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病者。

(5)有外伤创口尚未愈合者。

(二)管渠类有限空间专项安全操作要求。

1.维护人员不得进入以下管渠作业。

(1)管径小于0.8m的管道或宽度小于0,8m的渠道。

(2)管内流速大于0.5m/s。

(3)水深大于0.5m。

(4)充满度大于50%。

2.检查管渠内部情况时,宜采用反光镜或电视检测仪等工具。

3.凡井深不超过3m的,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控制挖污泥时,不宜下井操作。

4.宜采用电动或气动引绳器、机动绞车、高压冲洗车及吸泥车等机具,·以改善劳动条件。

5.如采用橡胶气囊封堵作业管段(管道截面应为圆形或椭圆形),需考虑该管道管径是否在气囊的使用范围内,同时管道变形严重、崩坏或有碎石、棱角的,不应使用橡胶气囊作为封堵工具。

6.污水处理厂污泥管道一般为压力管,中途无检查井,检查维护工作建议在管渠进、出口处开展。

(三)池体、储罐类有限空间专项安全操作要求。

1.如有限空间内有人员作业,严禁打开进出水管和进泥管。

2.有限空间,内设备(一般是各种污水泵、污泥泵、格栅、破碎机、脱水机等)拆卸前,需先清空设备及其连接管渠内的液体或污泥。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出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由售后经理任安全小组组长,组员由车间主任、安全员、车间工人、保卫人员组成。

1、组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定条例标准和要求,研究解决有限空间施工中存在的中毒问题,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度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毒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控制工作。

3、车间人员:负责初步救援情况,配合安全员进行相关检测,确认环境,同时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以减少其伤亡,救护的方法执行《伤亡事故的紧急救护》中的规定。

4、保卫人员:负责对外联络,如有中毒发生拨打120紧急救护中心电话,

到达现场,发现干磨房大门紧闭,侧面小门已打开,经检查,判断为风机未开,苯中毒,立即疏散周围围观人员,并派人戴防毒口罩,身系救援绳索,从侧面进入打开大门,用强力风扇对干磨房进行通风,救援人员进入并立即搀扶昏迷人员转移至外面,做应急救援,心脏复苏,等待120到来;将现场情况再次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待具体情况调查,公司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促其将毒物排出。

(3)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4)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副组长xx。

4副组长xx。

5组员车间一组。

6组员车间二组。

7组员车间三组。

医院: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事故发生后,车辆经潇湘大道到达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设备。

1、担架。

2、急救药品。

事故的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安全员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如实记录现场发生的情况及伤亡损失,统计后填报月伤亡报表,由公司行政部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协同项目部做出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

1.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2.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2.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2.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2.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2.5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2.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2.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防护工作总结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v^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xx〕2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杨志刚同志对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作出批示,由杨德宝副主任牵头,各分管主任配合,把各项工作落实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工作部署,由安全支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房管科开展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物业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供热办和供热站开展供热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市政所开展市政道路和井盖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科牵头东建公司配合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1月24日,杨德宝副主任主持召开20xx年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传达^v^、市住建委及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1月26日,杨志刚主任主持召开委科级以上干部工作会议,传达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副市长马顺清同志讲话。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我委支队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针对冬春季节和岁末年初的生产规律特点,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月份以来支队对全区冬季施工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检查9个建设项目,出动安全执法巡查26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33条,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完成。

本次安全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2)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设置不规范;

(3)建筑物内临边防护设置不规范;

(4)消防防火设施配备不到位;

(5)文明施工安全用电宿舍内用电私搭乱接。

(二)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我委房管科结合近期东丽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验收工作,区老旧小区协调小组检查人员对正在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施工组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告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通知相关街道办事处跟进落实。区协调小组累计出动45人次,共检查26个片区,发现隐患4处,现均已整改完成。

结合前期东丽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摸底调查工作,房管科工作人员对人员密集区、沿街玻璃幕墙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维护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责任人开展治理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根据《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的规定,指导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维修,排除安全隐患。房管科累计出动20人次,共检查18家产权单位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发现隐患9处,已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7处已整改完成,剩余2处已经当面通知责令其三天内完成整改。

1月2日,组织对我区唯一一处疑似严损房屋民航学院院8楼进行了查勘,现场对产权单位名航学院下达了排除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产权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巡查,确保节日期间房屋安全保障工作,并要告知住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目前,产权单位已制定了具体方案,采取法律措施解决滞留户问题。

我委物业管理科在年初开展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中,物业企业共计排查隐患2196处,物业企业限期整改的514处,已完成整改;申请维修资金维修的55处,已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属于开发商保修责任需要维修的5处,目前正在协调中(主要是华明示范镇消防设施维修,开发商在筹备资金);私搭乱建、杂物堆放问题1415处,已向综合执法部门报告,并配合街道、居委会做好清理工作;化粪池、窖井盖损坏207处,完成维修更换81处,其余126处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维修,已及时与专业经营单位联系维修,目前在维修中,但进度较慢。

自1月14日,外业组分两组,对物业管理小区开展春节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检查工作。针对消防安全、电梯、供水、供电、装修管理、地下空间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截止目前,已抽查检查项目2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发现隐患58处。

针对检查情况建立巡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责成专人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边查边改,目前8个项目已及时完成整改,消除隐患13处。后期,将继续做好排查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保证安全过节。

(三)供热、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我委加强供热、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强化供热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井盖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提高设施的完好率。根据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我委供热办经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航动分布式能源站、顺通热力万隆花园供热站、鑫泰园供热站、金钟路供热站、东丽湖二号燃气及赛道南等6家燃气供热站;帝达地热公司五纬路供热站、华明供热站、大毕庄、立新里供热站等4家燃煤供热站;地热井供热单位13家。燃气锅炉房主要检查燃气联锁报警装置、燃煤锅炉重点检查超温超压联锁报警装置以及对各供热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应急体系的建设等进行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航动分布式能源站、东丽湖二号燃气站及赛道南锅炉房3家单位均存在燃气探测器未按规范安装和消防设施不完善;一些单位安全生产标识不全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委热办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完善,为了更好地监督整改检查我委热办对以上检查结果已记录在案。

我委市政所每日对所管辖城市道路、井盖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四)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我委安全科对东建公司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东建公司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实验过程中危险化学品、水、电、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掌握操作方法,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掌握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安全使用和管理化学试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达到通晓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和试剂要设定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并由专人保管。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意外事故的处置,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五)应急值守工作。

我委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送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督促指导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1月18日,我委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各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应急值守小组,以杨德宝主任为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委行政办公室。方案要求至春节前,机关及下属各基层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工作,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不离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2.1、空间有限且与外界相对隔离;

2.2、进出口首先,但人员能够进入进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

1、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1、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2、作业审批;3、安全交底;4、设备检查;5、封闭作业区域及设置安全警示;6、打开井盖自然通风;7、管道检查、封堵、导流;8、气体检测与评估;9、机械通风;10、二次检测;11、个人防护;12、安全作业;13、作业监护;14、连续检测与通风;15、作业结束;16、应急救援。

1、有限空间电动强制送风呼吸器。

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风机将符合大气质量标准的新鲜空气经无毒无味长管供给作业者,是一种保护人体呼吸系统安全的防护装备。

电动长管送风空气呼吸器使用说明:

1.1、用处与使用范围。

本产品属于作业型呼吸保护装具,主要用来防御吸入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污染物质,并有效抵补缺氧危害。对化工、石油化工,制药工业、煤气厂、城建地下施工等行业,在检个塔罐、地下施工等作业环境,用作职工呼吸保护。

1.2、构造。

长管送风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带、长管(10米)、送风机组成。

1.3、特征。

1.3.1.产品是通过送风机不断地给工作者提供新鲜空气的呼吸器,

1.3.2.不受时间限制。

1.3.4.本产品使用ac-220v的电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风式长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各连接口,不得出现松动。以免漏气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请将插入面罩一端的适当长度软管先穿入安全腰带上的带扣中,收紧腰带,使长管固定于腰带上,防止拖拽时影响面罩的佩带。

1.4.3、检查整机的气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风机一端的'接头吸气,感觉憋气说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然后插入送风机软管插座,同时开启送风机,将新鲜空气输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风机使用前应实现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后应将面罩、通气管及其附件擦拭干净,并将长管盘起放入储存箱内。储存场所环境保持干燥、通风、避热。面罩镜片不可与有机溶剂接触,以免损坏。另外应尽量避免碰撞与磨擦,以免刮伤镜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应将胡须刮净,以免胡须影响面罩的佩戴气密性。长管面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换损坏的另部件。

2.1、救援三脚架简述:

轻质高强度铝合金miller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轻,强度高!腿长最大可至2.1米,跨度最大可至1.5米。可单人迅速提至使用地点并且快速进行安装。

组合适用于多种场合,包括:有限空间的进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装。

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生产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岗位适用。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1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安环科、车间(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2.2安环科职责:安环科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的制度,制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负责提供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的检测。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4.2.3车间负责人职责:车间负责人是安生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4班组职责: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阅读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不得有误。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凡未经总经理签署审批,任何人不得进人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井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隋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撒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即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证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5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台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1检测。

5.1.1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1.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1.3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5.1.4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5.1.5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3通风。

5.3.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5.3.2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3.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25.3.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4照明。

相应部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5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6应急救援装备:

作业时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6.1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及时更新。

6.2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安环科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负责人批准。

6.4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5有限空间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6.6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6.7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6.8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6.9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1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7.2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7.3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8.1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8.2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8.3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9.1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9.2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所在镇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环科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11.2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11.4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11.5有限空间作业未检测或者监测,未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11.6未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

有限空间电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镇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执法检查,完善防范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

我们及时召开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以*红头文件制定下发了《**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保障抓好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台账,认真宣传培训及自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培训。

借助^v^安全生产月^v^为契机,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现场指导、培训以及大量印发放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置信息公示牌的通知》(京安办发[2012]30号)等方式,严格督导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国家标准规范,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污水井疏通、化粪池清理、密闭设备等重点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确保了镇域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行动围绕着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好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等各种安全*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对施工人员开展防中毒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制定防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开具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