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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采购合同(优秀22篇)

承包合同是一份重要的经济合同,规定了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请大家参考以下的承包合同案例,了解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需方未进行产品验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产品运输到需方所在地配货站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建议以汽车运输为主,以保证供货及时。

五、合理损耗。

产品的一切的合理损耗均含在确定的供货价格中,需方不考虑为此增加的额外费用。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应对供应的产品包装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应保证需方接收前产品质量的良好,否则,产品的任何损坏(伤)都视为产品的质量问题。

七、验收标准和异议。

需方于收到产品后,于当日内完成产品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方法。

其供应方法与主产品一同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安装地。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的设备款(即人民币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需方在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两日内支付设备款的70%和安装费(即人民币_______元),设备款的10%为保质金(即人民币______元),12个月后付清,12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解决。

十、违约责任。

对于供方提供的产品未能按照计划到货,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违约,扣总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为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彩以下第(3)种方式:

(1)由经济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由当地税务局出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政府采购内部承包合同

乙方(供货方):

经甲方议标确定乙方为pvc排水管材及配件等货物的供货商,并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订单计划在约定时间内供货。

二、供货价格:按乙方提供的pvc排水管件及配件报价书,双方协商确定。

三、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计划和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方法供货,但管材、配件不得损坏,否则不予退换。

四、乙方货物到达甲方目的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送货员与收货员共同清点货物,以双方共同核对后在货物清单上的签字为准。

五、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货物清单上的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七、乙方所供货物须达到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乙方需提供总公司质量承诺书、质量检测报告书,所供货物并在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在收到甲方送达供货计划后一个星期内供货,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天气等情况除外。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供货方选择。

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买耗材数量。

第二条买卖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但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物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2、3项执行:

1、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标准。

2、如所购货物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第四条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交货方法:由甲方负责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

2、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甲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接收。

一、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对甲方所交货物是否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

三、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

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收货物后7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日起3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

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两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内开始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4、如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3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5、设备安装后初次运行所需的耗材应由甲方随设备提供。

三、验收标准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货物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一、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4)甲方必须明确至少两名专职负责人,负责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货工作。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乙方技术需求后8小时内达到乙方货物所在地点,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并使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应当首先用自有备用设备进行替换,以保证乙方货物的正常运行。

(6)其他约定:甲方维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过5天,维修途中的部分货物必须提供备件(如硬盘、集线器等等),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其他约定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应加盖甲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按照下列1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每二个月结算一次。

(3)本合同规定的供货年度结束后,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四、甲方应当在下列第项约定的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该款项发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前个工作日内。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项后的。

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2、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壹年。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日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需更换或补足的货物的价款乘以30%计算,但甲方能在交货期限前更换或补足货物的,可不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货物的价款乘以10%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逾期交货或按本条第一款约定需更换、补足货物但逾期未更换、补足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更换、补足)部分货物的价款乘以逾期天数乘以5%计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货(更换、补足)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货(更换、补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维护维修、技术支持以及培训服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金额的0。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货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技术、附属设备等存在瑕疵从而在使用过程中给乙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的,甲方应当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日之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货款的,甲方同意乙方从未支付货款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违约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甲方应予同意,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协议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1项规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并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诉讼或_____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报价要求:

第十六条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称“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政府采购内部承包合同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建材采购合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投资控股的清镇红枫荣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20万立方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内部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地点:清镇站街经开区。

(三)工程内容:爆破、挖装。

(四)工程方量:此标段挖方总量约万立方米(以施工图纸红线范围内实际测量为准)。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日历天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管理情况、施工检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元/立方米,此价款为税后价,此价款包括爆破、挖装费。所有石料不分大小,随场装车,如甲方需要分类装车,费用另计。)。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进场正常施工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万元。20xx年月日补万。

2、保证金退还时间: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并将所有施工人员的员工意外伤害险买齐后,即进场满一个月返还万元。第三个月退完保证金,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需提供等同价值以上实物作为反担保,保证金退清后,乙方无条件返还担保实物。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2、付款时间:乙方每月25日报进度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在次月5日内支付实际完成量的80%,从第2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实际完成量的100%,如甲方未按时付款超过10日,甲方应承担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计算给乙方,付款时间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停工中的一切人工、机械损失费用(人工每天按180元计算,挖掘机每天按1500元计算)。其他设备按市场租用价格计算。停工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超过算甲方违约。直至甲乙双方款项清算为止。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

6、甲方向乙方提供炸材、油料,该材料款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价格按物价部门定价执行。甲方负责办理爆破相关手续,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资质。乙方在爆破过程中所产生的震动波,造成周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7、乙方进场后由于甲方手续不齐或农民闹事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8、乙方爆破开采后,每月最低量万方以上,甲方无条件把石材转运出去,把场地开平,施工面留给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并造成停工,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9、一切手续及青苗赔偿等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对行人、过往车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乙方施工中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将水、电接到施工场地。

七、安全方面。

乙方进场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对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除保险赔偿外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令后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过15个工作日无法进场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万元,并承担违约金万元给乙方,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后,若甲方无任何正点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除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万元外,并赔偿乙方损失万元。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达到质量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标高正负15公分为达到质量标准。

2、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常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九、其他事项。

1、如遇政府政策性的停工及自然灾害影响工程工期及停工,甲乙双方互不再追究责任。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再根据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乙方:

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____________),确定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合同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同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货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___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包装要求。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_____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合同)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500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二)实施。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90天后且无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条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管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标准;。

(2)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合同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合同经乙方和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

乙方名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_________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_____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_____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_____。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_____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_____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装货后的_____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_____。

32.2_____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cietac)按其_____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_____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_____费除_____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材料采购物流运输承包合同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内部承包合同

按照《^v^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为满足办公用品需要,需从乙方购买办公用品,乙方承诺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购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具体要求。

二、交货日期及地点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合同总价:总价中包括人工费、运输等费用。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办公用品预定后先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_____%,全部送达到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双方认可盖章,支付剩余总价的_____%。

乙方在申请每笔款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合法的正式发票。第一次付款时若乙方暂不能开票,甲方可暂扣当次款额之_____%,待乙方^v^完善时再付,后续付款需发票齐全。

五、包装和储放。

采购办公用品采用厂家标准包装,且必须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和规范规定,由于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办公用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已损坏的包装物以及其中的货物。

办公用品出厂并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签字验收,一切办公用品储放和保管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六、交货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免费卸货。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不得超载超高,危险品运输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准时《^v^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运输。乙方承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的风险、费用及责任。

八、违约和索赔。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或不能验收合格,乙方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报价的三倍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到货,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总款的_____%,延误超过_____天以上除按天扣罚外,另扣罚总价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甲方每逾期一周付款,按应支付额的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_天以上除按天支付_____%违约金外,还需支付总价_____%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除外。

十、争议与仲裁。

所有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文本和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建材采购合同

承包方:________,男(女),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__年,即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20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__年__月__日。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约元人民币。

1、 单包:只包工,不包料

2、 双包:包工包料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水电完工后支付%,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 元/平米(套内面积)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 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 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天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服务大众,同时努力增加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甲方自年月日起聘请精通药品经营流通方面的专业人士负责药店的市场营销工作。

二、聘任期限:

聘用期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有优先上岗权利。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1、根据甲方药店的现有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市场推广方案并指导实施。甲方需无条件配合。

2、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的要求对药店进销存等各环节进行监控与调整,甲方不得干预。

3、根据甲方的资金运作情况,制定人员配置、薪资方案,激励方案,财务管理等相应的规章制度,甲方配合执行。

4、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药品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企业从正规渠道进货、对购进产品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风险可控。

5、监督自律不做违规操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的薪资待遇。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药店每月净利润中除去元后,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薪资与奖金,多劳多得。

五、甲方的配合职责。

1、甲方授权给乙方实施本协议第三条的权力。

2、甲方在乙方实施市场推广方案中,积极配合,不干预;

3、为方便乙方的相应操作,甲方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涉及的证件交与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利用上述证件做有损本药店的行为)。

4、甲方负责协调理顺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上岗后,甲方店内原有固定资产清算移交,本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6、甲方的驻店药师由甲方管理,不做调整。

六、乙方上岗前,必须与甲方进行一次全店盘点并交接,失效药品及批号半年以内的药品不再接收范围,由甲方自己处理。所有接受药品均凭公司票据接收。

详见附录1:《盘点清单》。

七、乙方上岗前,必须制定财务制度交与甲方并认可签字,遵照执行。

详见附录2、《财务制度》。

八、解聘条件:

1、乙方未能按财务制度执行。

2、乙方不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

甲方:(签字)乙方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合同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

说明书。

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采购合同

一、转让店铺位于位于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店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店铺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租房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店铺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铺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的租期为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租房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租房协议》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营业设备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经营状况,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或再次转让。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铺时有隐情,(比如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丙方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经典产品采购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项目材料采购及施工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上述工程款包含材料采购、运输、装卸、施工、税费等工程相关费用。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及封样件为准。

2、制作、施工质量要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3、材料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提前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至期送达指定现场,如材料部分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材料并拒付相应款项,且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4、工程完工,甲方对施工质量进行书面确认作为验收结束。

五、工程期限。

2、工程施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施工中所需运输费用、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保管费及施工前/时发生的材料及设备损坏损失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如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

a、因甲方原因引起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制作和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b、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停电小时以上的;。

c、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款项;。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作为定金;。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

3、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其余款项待工程结束,按照审计金额扣除前期支付的工程款后周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质保期限。

工程质保期为年,自甲方发出书面验收合格通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工程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果工程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赔偿额,不足部分再向乙方追讨。每次发货时,乙方应将以下技术资料一整套与产品一起交给甲方:

(1)质量保证书。

(2)产品合格证书。

(3)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资料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的技术资料是乙方货物状况的真实反映,也不代表乙方已当然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的作为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采取整改、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如乙方拖延采取补救措施或经补救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承担。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的作为逾期违约金。

九、施工管理。

1、乙方要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对其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2、乙方应对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活动全面负责,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施工中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损失和赔偿,应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按工地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处以经济处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和协调,配合其它工序的施工,并在施工暂停或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如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或施工配合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甲方有权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额可从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现场代表:。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列地址系履行合同期间的双方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均应当提前至少天通知对方,否则所有通知自发送之日起天内视为送达。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菜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菜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蔬菜的栽种面积,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必须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_____斤化肥指标。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完成的蔬菜交售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上市出售。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____%,二级菜达到____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五、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拖延乙方上交蔬菜时间,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完成合同规定的交售蔬菜任务,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定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实用采购承包合同

(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2.1本合同项下的原辅材料执行(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质量协议或技术协议),另外根据甲方要求,个月,自产品由甲方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2.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乙方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3.检验。

3.1产品到达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和产品外包装(外观)进行验收。

3.2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的检验结果。

3.3本条之检验只是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的检验,根据此等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甲方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

4.交货。

4.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采购时间。

4.2交货数量:本合同项下原材料的具体交货数量,以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4.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按量交货的情况时,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妨碍的原因及情况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迟延交货,否则仍视为延期交货,按合同8.1条约定承担责任。

5.包装。

5.1,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5.3乙方未按要求包装的,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5.4包装物不回收,乙方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6.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2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内或指定地点。

7.货款支付。

7.1货款支付时间:

7.2支付方式为:

7.3质量保证金:每笔采购订单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该批材料质保期满后内支付。

8.误期及缺陷。

8.1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规定的时间及时供货或未按照本合同4.3条通知甲方,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日,甲方有权撤销该订单并有权从第三方采购,乙方应除赔偿甲方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外,还应按照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计算。

8.2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检验,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含包装质量问题)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让步降价接收。

8.3.1若产品在交货期内或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更换完成,且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除自行承担更换产品涉及的所有费用外,只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3.2若产品未能在交货期内或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更换完成,则乙方除承担8.3.1的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承担该批次货款总额(不仅限于有质量问题货物的货款)%的违约责任。

8.3.3若经更换的产品经甲方检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该批次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仍应赔偿。

9、索赔。

本合同涉及的索赔、违约金及扣款等,甲方应制作索赔单或扣款单,按下述方式ems给乙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后寄还,逾期,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或质保金中扣除。索赔或扣款金额高于应付款项或质保金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

双方指定联络方式:

甲方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络人:联络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0.乙方资质。

10.1乙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将其复印件留甲方处备查。本合同标的物资为类物资,因为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以上。10.2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报、错报、虚报相关资质,则甲方有权取消、终止和乙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相关的损失;如甲方同意接受部分产品或服务,则甲方应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向乙方付款,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原订购单的价格为基础计算,但乙方须承担对由此可能给甲方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1.乙方的附随义务。

11.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

11.2乙方须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按其设计要求得到使用。

11.3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中。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故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确认;同时受影响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他方赔偿。

13.保密条款。

13.1甲方提供乙方的技术标准、实验数据、图纸等资料和文件只能用于为甲方生产其指定的产品之用,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甲方。如乙方逾期未归还甲方文件和资料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则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相关损失。

13.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4.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15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6.廉政条款:

16.1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16.2上述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16.3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用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参照“廉政条款”的规定执行。

17.生效及其他。

17.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